【提醒】预计今日夜间至4日凌晨,污染将向南传输至我市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48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09:4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09:48:33 名  称: 【提醒】预计今日夜间至4日凌晨,污染将向南传输至我市

发布日期:2023-11-03 09:4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10月27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北部一带城市空气质量达中至重度污染,且受冷空气影响,北方污染气团正在南下。目前,污染气团前沿已至我省中部,襄阳、荆州已达轻度污染。

经与市气象局会商,结合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预计今日夜间至4日凌晨,污染将向南传输至我市,我市空气质量将有轻度-中度污染风险。5日,受新一轮补充性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好转,本轮污染过程趋近结束,但需关注西北方沙尘起沙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加强近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气象部门强化气象监测和分析,及时准确捕捉降雨云,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促进空气质量好转。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雾霾天出门后进入室内时,市民朋友需及时洗脸、洗手、漱口、清理鼻腔,以防细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缩短户外工作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