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统筹减污降碳安全,提升船舶港航污防能力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647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10:53:2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10:53:26 名  称: 潜江市统筹减污降碳安全,提升船舶港航污防能力

发布日期:2023-07-07 10:53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潜江市围绕绿色发展目标,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发展与安全,三方面发力,着力提升船舶港航污染防治能力。

一、着眼减污,推进船舶污染物规范处置。一是狠抓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严格执行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由专业船务公司每月不少于3次接收转运处置我市辖区17艘港作趸船和到港船舶的污染物。2023年已接收船舶垃圾0.7吨、生活污水175.586m³、含油污水0.4316m³。二是大力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年组织辖区企业赴荆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督促2家港口企业和2家航运公司尽早制定改造方案,同时组织专人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目前,航运企业申报的运输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已全部完成图纸设计,已安装19艘。三是有效提升水上运输企业污防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各航运、港口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召开了2场船舶港口防污染专项会议,宣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涉及船舶和港口防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累计培训人员1300人次。目前,我市4家航运企业所属船舶均注册运行了“船E行”系统,注册使用率达100%。在我市辖区航行船舶也均注册了“船E行”系统,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台账。

二、着眼降碳,推进港口绿色能源普及。全力配合做好潜江泽口港综合码头岸电建设,积极推进港口岸电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划要求同步配置环保设施并按规定履行环保手续,同步建设岸电设施,严格把关码头岸电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通过现场勘踏,明确了岸电使用功率及电网线路,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港口岸电建设。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杂货泊位1个、通用泊位1个、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能力290万吨。2021年按照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工作要求,全部移交省港口集团负责实施,2022年9月潜江泽口港综合码头全面开工,目前已完成办公楼主体及3座引桥基础工程施工,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三、着眼安全,推进航道应急能力提升。一是做好环境应急设施的管护。为切实防范船舶事故污染水体、确保及时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今年以来,我市组织了溢油设备库设备大检修、大保养、大试验活动,夯实全市港航环境应急基础。二是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下船舶溢油库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有效地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定期组织专班对辖区内港口、航运企业开展污染防治检查工作,重点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减少水上环境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组织专项检查9趟次,发放宣传单820份,检查港口企业8家次,船舶785艘次。督促整改一般缺陷7处,处罚船舶1艘次,金额3000元。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宣传指导,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水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项目建设督导,尽早完成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进一步提高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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