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688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15:16: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15:16:02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10-13 15:16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潜江市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工作要点》等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持续优化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一)持续压减承诺时限

市生态环境积极对标其他地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数据,2023年先后对35个业务办理项承诺时限进行压减,总计法定时限1094个工作日,持续压减至承诺时限53个工作日,压减率达95.16%,并将各事项重新核准的“法定办理时限”和压减的“承诺办理时限”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修改。

(二)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一是积极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要求,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对华润潜江竹根滩50MW风电、华润潜江张金200MW风电、华润潜江高石碑100MW风电3个含输变电工程的项目,将项目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辐射环境影响,一并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论证及审批,无需单独申报审批。

二是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工作方案》,在对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打捆”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打捆”审批范围。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河湖整治等项目,位于我市辖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亦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三)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

为统筹推进《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在我市落地落实,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我局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通过衔接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科学论证、合理提出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以及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调整需求,同时依据产业准入及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文件等新增、修订、废止情况,依法依规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6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潜江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目前,相关工作已进入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阶段,下一步将集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并征求各市直相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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