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多“要素”齐头并进,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519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15:14:1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15:14:16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多“要素”齐头并进,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

发布日期:2024-01-09 15:14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城市圈不仅是湖北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武汉重返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并举,加快推进融入武汉都市圈,为潜江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一、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积极配合开展《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规划》和《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编制,及时组织搜集资料、征集意见,结合潜江实际提出了有关汉江生态流量保障、城市备用水源建设等建议。根据9月份印发的《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潜江市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融入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具体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武汉市都市圈2023年(鄂州)生态环境合作协议》,加大与都市圈城市的环境执法学习交流力度,提升联合执法监管水平。

二、强化水污染联防联治,协同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都市圈应急联动,完成通顺河(潜江段)、兴隆河、西荆河等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参与都市圈放射源应急演练。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协调,对2019年通顺河生态补偿资金测算落实,仙桃市拨付我市生态补偿资金225万元。同时,我市与荆州市联合签订了《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会同财政局与荆门、天门等地协商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联动监管,邀请省厅水生态环境处到通顺河游潭村断面、泽口闸调研,分别会同武汉市、仙桃市开展通顺河全段沿线联合调研排查。分别与荆州市和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四湖总干渠流域、东荆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推动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治理,确保跨界流域水质持续改善。2023年,我市9个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三、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积极参与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增强预警提示,实现信息互通,2023年参加大气污染应急会商会议46次。按照《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策划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5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截至12月21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7.3%,全省排名第五,武汉都市圈城市排名第二(咸宁第一88.2%)。

四、强化固废处置利用,助推都市圈“无废城市”建设。积极研究和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获批省第一批“无废城市”创建试点。着力开展“无废城市”机制和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固废治理水平,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重点企业发展。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督促立行立改隐患12个。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138家产废单位制定年度计划并备案,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制定《潜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化学物质信息调查。

五、深化环境要素改革,推进市场化配置。按照全省和都市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落实相关工作。推进碳交易管理,指导金澳科技、金华润化肥、齐安氢能源等6家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排放交易,同时指导推进积玉口镇近零碳示范区建设。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保障。完成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富余排污权核定,建立了市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库,储备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将市级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潜江市实施新一轮改革开放行动工作专班2023年度工作清单》任务,强化排污权统筹管理和市场调控,盘活闲置排污权,激发二级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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