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358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11:48: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11:48:12 名  称: 关于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26 11:48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4〕21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代码:2211-429005-04-02-168252)

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气体分离及MTBE联合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包括优化换热系统、新增部分设备、更换部分机泵等,并对配套公用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工程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如下:(1)将气体分离装置脱乙烷塔底重沸器、粗丙烯塔底重沸器加热介质蒸汽改造为金澳催化裂化装置及沥青装置产生的热媒水;(2)气体分离装置精丙烯塔顶空冷器+水冷器的工艺流程存在冷凝冷却负荷不足的问题,本次改造增加1台板式换热器与空冷+水冷并联操作,板式换热器采用循环冷却水换热,增加换热量解决当前冷凝冷却需求;(3)气体分离装置部分机泵运行多年,运行时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本次新增或更换部分老机泵设备,选用新型高效机泵,以消除隐患、降低装置能效;(4)MTBE装置共沸塔优化换热流程,反应进料进塔前先与共沸塔塔底MTBE产品换热,充分回收产品热能,利用装置余热降低能耗。改造后气体分离装置加工能力为23万吨/年,MTBE产能为4万吨/年。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日常运营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经金澳现有硫磺装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水排水直接进入厂区废水总排口。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限值以及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上述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严格对照绩效B级要求,有机废气排放口(包括储罐、装载、污水处理站废气引入治理设施的)NMHC浓度连续稳定不高于60mg/m3;其余排放口及污染物连续稳定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凝气进入高压瓦斯管网作为燃料气使用;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罐区废气经氮封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物料产品运输方式尽量采用清洁运输,车辆运输需保障国五及以上或燃气货车。

(三)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废催化剂、硫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的收集排放,确保生产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各类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监测计划。

三、该项目建成后确保全厂COD、氨氮、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增加。

四、该项目沿气分及MTBE联合装置区、老区油品罐区均向外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五、请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你公司应根据最新建设内容,依法变更排污许可。

七、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本批复下达后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本批复仅作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必须获得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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