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潜江100MW/200MWh储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815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11:32:4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11:32:48 名  称: 关于大唐潜江100MW/200MWh储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4-09 11:32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环评审函〔2024〕24号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唐潜江100MW/200MWh储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3-429005-04-01-366524)

大唐潜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唐潜江100MW/200MWh储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本期建设钠离子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规模50MW/100MWh,由13个3.865MW/7.731MWh储能单元组成,采用180Ah钠离子电芯,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100MVA)。建设地址位于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官庄垸分场。工程总投资为1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6万元,占比0.41%。

二、该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方式,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

(三)优选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储能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转运、处置。

(五)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维护储能电站内事故油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应满足单台主变最大油量100%接入的要求。

(六)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七)应根据具体情况,集合相关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执行标准

(一)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运行期储能电站四侧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运行期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有关规定。

五、该工程竣工试运行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该工程经批准后,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工程经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我局委托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本辖区内该工程环境监督管理,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本审批意见复印无效)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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