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757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10: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10:25:00 名  称: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

发布日期:2022-10-09 10:25 来源: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本级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3

三、支出决算表.................................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5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6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6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23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目录页码自行编辑)

2021年度部门决算于2022927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1年度部门决算于109日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本级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决算组成,本单位内设机构七科一室: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优抚科、思想权益科、安置科、就业创业科、褒扬科。二级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烈士陵园管理所、双拥办公室全额编制人员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791.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375.22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3,156.3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3,166.94

本年支出合计

58

3,156.3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312.4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322.99


30



61


总计

31

4,479.38

总计

62

4,479.3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166.94

2,791.72





375.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6.94

2,791.72





375.22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3,166.94

2,791.72





375.22

2082801

行政运行

310.60

304.59





6.01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856.34

2,487.13





369.2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156.39

409.93

2,746.4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56.39

409.93

2,746.47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3,156.39

409.93

2,746.47




2082801

行政运行

409.93

409.93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746.47


2,746.4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791.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994.61

2,994.6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2,791.72

本年支出合计

59

2,994.61

2,994.6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219.0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016.13

1,016.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219.02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4,010.74

总计

64

4,010.74

4,010.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994.61

409.40

2,585.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94.61

409.40

2,585.22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2,994.61

409.40

2,585.22

2082801

行政运行

409.40

409.40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585.22


2,585.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69.1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35.19

30201

办公费

1.9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50.09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8.12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15.42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42.22

30205

水费

0.4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4.10

30206

电费

4.1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1.2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40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5

30211

差旅费

0.1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62.2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12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15

会议费

0.07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2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0.15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20.33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0.9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9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8.1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369.14

公用经费合计

40.2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8.16


6.37


6.37

1.7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79.3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161.74万元,增长了3.75%,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在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16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72万元,占本年收入88.15%;其他收入375.22万元,占本年收入11.85%。(本部门使用科目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15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93万元,占本年支出12.99%;项目支出2746.47万元,占本年支出87.01%(本部门使用科目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10.7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4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1名公务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5%。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0.23万元,增长7.9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在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4.61万元,占100%。

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本部门使用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9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6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7.2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民政事业园在建工程,二是2021年调入1名公务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用经费 4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本部门使用科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4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接待,二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主要原因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数量为0

(2)公务用车运行费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比年初预算减少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学习交流。主要用于外出开会、考察、下乡核查、检查等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截止2021年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比年初预算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接待,二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接待外市人员及本市乡镇人员主要是开展学习交流和汇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工作2021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个,1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降低4.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三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1231日,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2275.65万元,其中:房屋1400平方米,价值282.14万元;构筑物4个,价值1762.24万元;车辆2辆,均为单位应急保障用车,价值46.2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5.03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33个、专用设备23个、办公家具639、图书档案245个、文物和陈列用品2个、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无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9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01%。从评价情况来看,针对2021年度预算编制,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依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能及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完善,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完整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更加侧重于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三是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指标的申报,项目绩效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初预计23个,实际数为23个,完成率为100%;二是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1次,实际完成数为1次,完成率为100%;三是常态化结对联系退役军人人数112人,实际完成联系人数112人,完成率为100%;四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标率为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二是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2、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49万元,执行数为16.8666万元,完成预算4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度我市计划有122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实际接收14名以政府安排工作形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覆盖率为100%;二是在规定时间内于2021 12月前准时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至退役军人账户,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效指标完成率100%;三是为14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医疗保险经费不大于41.49万元,实际发放16.8666万元。成本指标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四是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和期待。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杜绝了群访上访事件的发生,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能按预算标准使用完资金。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此项目需要根据政府工作统筹安排,以实际待安置时间为准进行核算,但预算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待安置期以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不超过六个月来预算资金。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有结余。每年政府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退役士兵进行动态安置,待安置期不能精准的进行提前计划,安置到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要办理入职手续和养老、医疗保险社保账户后方能完成参保,造成未能按预算时间和金额使用资金,有部分结余款,将转下年度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士兵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为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7万元,执行数为227.25万元,完成预算126.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我市预计2021年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0—220人,实际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9人,完成率为100%,达到预期指标值。二是资金发放完成时间,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要求每年8月以前发放到位。银行批量明细交易结果显示于324日发放到位。三是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年度计划需要发放227.25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227.25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16号,省级下拔我市资金170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25万元,发放所要资金全部执行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1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出现了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主要原因:每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预算按省与市3:7的比例分担申请,每年由省财政负担的安置资金不能确定。每年退伍士兵数量是一个动态数据,是由当年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形式和以前年度征兵数量以及士兵自愿留队服役年限有关,所以造成了人数和服役年限的差异。因为两项关键数据都不能精准统计,只能根据上年度情况预估,使得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和预计接收人员与实际执行人员数量有差异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要将绩效工作要立足长效发展,加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搞好工作对接和大数据信息比对争取能做到精准预算。

4、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34万元,执行数为62.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的待遇落实,完成率为100%,经费以按月形式发放;二是①经费发放合规率100%,严格依照核定标准,按时发放。②财务管理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保障了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遗属补助标准上调,故实际执行资金与预算资金出现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资金执行与预算产生误差情况,在预算时充分考虑全面,如补助标准,人员变动情况等。争取达到执行与预算金额匹配。

5、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政策足额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二是残疾军人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发放护理费;三是确保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有效解决残疾军人医疗困难,为残疾军人提供优质保障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6、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1万元,执行数为912.1057万元,完成预算81.3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①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使义务兵家庭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的优待。有效地吸引了适龄有志青年积极应征入伍,为军队输送了大量优质兵源,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了国防建设。②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二是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义务兵家属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入伍人数和资金与实际支出出现偏差,是由于每年年初预算时,市征兵办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还未提供,导致预算资金无法做到精确。只能按上年实际发放人数和资金的基础上增加5%,来测算下年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7、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1年共发放优抚补助对象1761人,其中:带病回乡抚恤431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100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208人、烈补22人、全年死亡157人;二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52号)文件规定,足额落实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三是确保退役军人生活保障,实现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和居住地址改变,系统排查未能及时调整信息、数据更新,导致部分对象资金暂缓停发。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一是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二是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是“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无。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1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5号)要求,我局2021年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执行率为105%,预算数(A)为2407.27万元,执行数为3018.15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1.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因为此项目资金需要根据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为准进行核算,无法很精准的预计当年办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人数,会造成年初预算资金与最终全年执行数相差较大的情况。

  1.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及有关工作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兵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退役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兵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优秀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编制情况

局机关内设九科一室,其中,市军休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办公室、烈士陵园管理所4家事业单位财务与机关统一核算。

3.人员情况

截止202112月,行政单位由财政拨款共11人;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共16人;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共5人,代理人员1,临时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1人,门卫1人。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保障基本支出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工作正常开展。

(2)加快机构建设进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文化活动室和相关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3)全面完成安置计划、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接收安置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招聘会议,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会;提高抚恤优待水平、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发展,力增强抚恤优待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社会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开展“两精准一规范(对象精准、政策精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军休机构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军休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4)强力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褒扬纪念工作,开展春节、八一双拥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典型、争当典型,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信访信息化系统,继续有效利用“阳光信访”平台,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方法。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对人社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

2.评价结果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执行率为10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一:数量指标

在职人员

28

32

时效指标

支付进度率

6月≥50%;9月≥75%;12月=100%

6月≥50%;9月≥75%;12月=100%

质量指标

各项职能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100%

100%

质量指标

市政府考核等级

良好

良好

成本指标

公用经费成本

41.99元

41.99万元

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预算

298.69万元

298.69万元

指标二:数量指标

补助优抚对象完成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发放完成及时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补助发放合规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护理费发放准确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优抚抚恤补助经费

260万元

260万元

成本指标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200万元

200万元

指标三:数量指标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兵完成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无军籍职工地方津补贴人数

33-40人

33-40人

时效指标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待遇发放及时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发放时间

不晚于2021年8月

8月

时效指标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退役军人安置生活补助标准费用

41.49万元

41.49万元

成本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费用

260.1万元

227.25万元

成本指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费用

1121万元

912.11万元

成本指标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费用

62.34万元

62.34万元

指标四:数量指标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次数

1次

1次

数量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23个

23个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达标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90万元

90万元


  1.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度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

退役军人规模性上访事件数

0次

0次

社会效益指标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程度

100%

100%


  1.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军人满意度

95%

95%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自评结果为100分,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行及各项工作保质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料


二、2021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严格依照本年度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执行,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按照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地方财政投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0万元已全部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1年度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度,我市共有1个市级服务中心,23个区镇处退役军人服务站,44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确保我市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地方财政投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0万元,对全市23个乡镇拨付工作经费23万元,退役军人之家建设费用19万元,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2.68万元,其他日常办公经费35.32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省《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为推进我省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本市辖区划分,我市共23个区镇处退役军人服务站,44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前期测算资金,全市服务站工作建设经费10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根据《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其中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少于800平方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至少设置“一窗三室”(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室、阅览室、活动室)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退役军人1000名以上的应单独设立服务大厅;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社区不少于50平方米)。

2021年全年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共计100万元,其中对全市23个区镇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拨付工作经费23万元,退役军人之家建设经费19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2.68万元,其他日常办公经费35.32万元。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初预计23个,实际数为23个,完成率为100%;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1次,实际完成数为1次,完成率为100%;

.常态化结对联系退役军人人数112人,实际完成联系人数112人,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经费使用时效20201-12月,资金按月发放到位。

4、成本指标:

.服务站经费:23万元

.退役军人之家建设经费:19万元

.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2.68万元

.其他办公经费:35.3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退役军人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服务退役军人的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真正实现“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关心关爱在身边”,努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亲情化、标准化”的“一站式”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随机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多形式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9份,满意率100%,调查结果为优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充分了解在项目实施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指标设置的合理性 ,能够较好的查找出项目指标设定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问题及时调整,使资金能够有效合理使用。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



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费

资金总额

100万元

实施单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100万元

100万元

8

100%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退役军人服务站数量

10

23个

23

100%

10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次数

10

1次

1

100%

10


常态化结对联系退役军人人数

10

112人

112

100%

10


质量指标(6分)...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标率

6

100%

100%

100%

6


时效指标(7分)...

工作完成时间

7

1-12月

1-12月

100%

7


成本指标(7分)...

服务站经费

2

1万元/乡镇

1万元/乡镇

100%

2


退役军人之家建设经费

2

19万

19万

100%

2


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2

22.68万元

22.68万元

100%

2


其他日常办公经费

1

35.32万元

35.32万元

100%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15分)

退役军人“五有”保障度

15

100%

100%

100%

15


经济效益(10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10




10


生态效益(5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5




5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上报

未上报

按时上报

按时上报

4分

2分

0分

4分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分


合计

100分


三、2021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 年度我局按时足额为14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各类指标完成率均达到预期指标,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资金: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为41.49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使用16.866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49%。生活费标准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发放,补助标准执行准确率达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2021年度我市计划有12至2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实际接收14名以政府安排工作形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覆盖率为100%。

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于2021 年12月前准时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至退役军人账户,并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补贴资金发放合规率为100%。

成本指标:为14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医疗保险经费不大于41.49万元,实际发放16.8666万元。成本指标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社会效益指标:此项资金项目的执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履行职能使命的肯定和期待。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通过此项目的实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杜绝了群访上访事件的发生,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1.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达到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金额。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政府提前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同时也节省了财政经费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未能按预算标准使用完资金。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此项目需要根据政府工作统筹安排,以实际待安置时间为准进行核算,但预算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待安置期以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不超过六个月来预算资金。因部队工资基数比地方工资基数要大,为提高安置效率和标准,待安置时间也小于6个月,各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也不一致,造成预算不精确有结余。每年政府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退役士兵进行动态安置,待安置期不能精准的进行提前计划,安置到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要办理入职手续和养老、医疗保险社保账户后方能完成参保,造成未能按预算时间和金额使用资金,有部分结余款,将转下年度支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退役士兵群体,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我局将会根据政府工作安排,适当的调整相应时效指标,更快更及时的为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附件:2021年度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待遇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2021年度,我局共为1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保保险共计:16.8666万元。此项补助的发放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组织实施的持续性政策实施项目。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移交安置科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对于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费标准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实行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真实客观公正、指标合理、标准客观、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发放,补助标准执行准确率达100%;预算资金充分使用,资金使用率达50%;资金使用合规100%,会计核算规范。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市财政承担,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实施。2021年11月已为1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逐月、足额、发放到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并为他们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做到了补助对象精准化,全覆盖,不多补,不漏补,审批程序完备;增强政策宣传力度,政策知晓率达100%;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100%;及时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使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有了较大的保障,日常生活有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升。

  1.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0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1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但还需要完善科学的计算方法。

(五)其他佐证材料

1.人员生活费领取表。

2.《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 27号)

3.调查问卷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移交安置科

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12/21

项目名称

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待遇

资金总额

41.49

实施单位

移交安置科

项目资金(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41.49

16.8666

8

41%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数

15

12-28人

14人

100%

30


质量指标(6分)...

经费发放合规率

6

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放生活补助

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放生活补助

达到预期指标

6


时效指标(7分)...

待安置期间待遇发放及时率

7

2021年内完成

2021年内完成

达到预期指标

7


成本指标(7分)...

生活补助

3

20.07万元

8.484万元

100%

3


养老保险

3

15.3万元

6.9042万元

100%

3


医疗保险

1

6.12万元

1.4784万元

100%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15分)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5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达到预期指标

15


经济效益(10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10




10


生态效益(5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5




5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上报

未上报

按时上报

按时上报

4分

2分

0分

4分

4分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分

8分

合计

100分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四、2021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接收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9人,全部完成了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本级预算为180.07万元,按标准严格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189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共计22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0万元,本级资金57.25万元,并在3月底发放到位。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促进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有效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和就业率,同时也减轻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就业难压力,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已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1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出现了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主要原因:每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预算按省与市3:7的比例分担申请,每年由省财政负担的安置资金不能确定。每年退伍士兵数量是一个动态数据,是由当年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形式和以前年度征兵数量以及士兵自愿留队服役年限有关,所以造成了人数和服役年限的差异。因为两项关键数据都不能精准统计,只能根据上年度情况预估,使得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初预算不匹配的问题和预计接收人员与实际执行人员数量有差异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要将绩效工作要立足长效发展,加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搞好工作对接和大数据信息比对争取能做到精准预算。

附件:2021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评分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主要由市退伍军人安置办组织实施,为每年政策性实施项目,主要目的是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要求要在2021年8月前发放到位。我市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退役士兵行政介绍信、退役证、个人档案材料等有关凭据审定,再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全部发放到位。

2.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省每年按预算先行拔付资金,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充。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以来,领导重视,亲力亲为,狠抓工作落实,并成立绩效工作组。前期结合中央对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整理收集了评价佐证资料和网上问卷调查信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自评方案:

1、采取先自评再工作组测评相接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各环节进行细致检查督促,使安置资金用好用实。

2、从各方面采集基础数据,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并经过认真复核,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由市绩效评价专家组、行业专家等组成的潜江市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备选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最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指标进行了修改及完善。

3、召开潜江市各区、镇、处有关人员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社会效益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省每年按预算先行拨付资金,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充。2021年预计使用180.07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57.25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16号,省级下拔我市资金170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25万元。由于省级投入资金充足,导致市级预算未能严格按比例分担。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我市预计2021年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0—220人,实际审核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189人,完成率为100%,达到预期指标值。

质量指标。每人服役年限应补助标准。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

(一)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4500元×服现役年限。

(二)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9000元×【1+(服现役年限-2)×20%】。

根据规定计算,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每服现役一年补助1800元。逐人进行核查信息无错漏,发放金额无错漏。

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完成时间,根据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要求每年8月以前发放到位。银行批量明细交易结果显示于3月24日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年度计划需要发放227.25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资金227.25万元,根据鄂财社发〔2021〕6号,省级下拔我市资金170万元,市级投入经费57.25万元,发放所要资金全部执行到位。由于年初预算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和人数无法确定,导致预计年度指标资金大于实际发放资金,是无法控制因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实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需要相协调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以促进自主就业为主的安置制度,加强了国防建设军队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评价情况主要评价受益群众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目标的支持和满意情况,实际调查过程中,我们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项目受益者的满意度调查。最终评价为达到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项目受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最终评价为达到预期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上年度自评情况,对今年退役士兵人员总数和服役年限总体情况进行了预估,基本能使资金需要情况做到精确预算。

(五)其他佐证材料

1.《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省级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民政发〔2013〕44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省与市按3:7的比例分担。

2.《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98号)规定发放标准。

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银行发放表。

4.满意度问卷。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移交安置科

主管部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12-21


项目名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资金总额

227.25万元

实施单位

移交安置科


项目资金
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180.07万元

57.25万元

8

32%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率

30

180-220人

189人

100%

30



质量指标(6分)...

补助发放合规准确率

6

义务兵期4500元/每年,士官期间1800元/每年

义务兵期4500元/每年,士官期间1800元/每年

100%

6



时效指标(7分)...

补助发放及时率

7

8月底前发放

3月24日发放

100%

7



成本指标(7分)...

按政策到位退役士兵安置资金


服役2年0.9万元,5年1.44万元,8年1.98万元,12年2.7万元,16年3.42万元

服役2年0.9万元,5年1.44万元,8年1.98万元,12年2.7万元,16年3.42万元

达到预期指标




经费使用限额

7

227.25万元

227.25万元

100%

7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15分)

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就业,提高生活质量。

15

保障退役士兵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退役士兵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达到预期指标

15



经济效益(10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10




10



生态效益(5分)

无法设置,视同满分

5




5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
上报

未上报

按时上报



4分

2分

0分

4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



合计

100分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五、2021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市军休所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严格依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通过对照检查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得分8分,数量指标得分30分,质量指标得分6分,时效指标得分7分,成本指标得分7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绩效报告按时上报,内容符合规定自评得分1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本年度市级财政资金62.34万元,实际发放62.43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民发【2005135号)文件要求和市人事局批复的工资花名册执行。2021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待遇落实,已发放资金补助资金160.1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97.78万元,地方财政投入62.34万元。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遗属补助标准上调,故实际执行资金与预算资金出现差异。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针对资金执行与预算产生误差情况,在预算时充分考虑全面,如补助标准,人员变动情况等。争取达到执行与预算金额匹配。

附件:2021年度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为落实好无军籍职工的生活待遇,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民发【2005】135号)文件规定“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费及各类贴补贴项目标准,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基本退休生活费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地方性津贴补贴,按照属地原则,由出台政策的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2、项目资金由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投入。2021年申报无军籍职工、遗属共计35人(其中:副处1人,科员1人、中级1人、助理1人、高级工17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2人、普工10人、遗属1人)。2021已完成工资待遇发放35人,补助资金160.1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97.78万元,地方财政投入62.34万元,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我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自评项目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对此项工作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填写绩效自评表。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支出自评报告,指标合理合规,标准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准确,资料完整可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1年无军籍职工地方新津补贴项目预算金额62.34万元,预算人数35人,实际发放金额62.43万元,因预算完成后遗属补贴标准调整,故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发生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2021年完成34名无军籍职工;1名遗属的待遇落实,完成率为100%,经费以按月形式发放。

②时效指标:经费发放及时,资金按月发放到位。

③质量指标:①经费发放合规率100%,严格依照核定标准,按时发放。②财务管理合规,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④成本指标:2021年预算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62.34万元,实际发放62.43万元,执行率100%。因预算完成后遗属补贴标准调整,故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发生偏差。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良好,无服务对象上访情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了2020年度部门自评报告的优秀经验。尤其是为2021年此项目的财政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规避了一些风险和不足。

  1. 其他佐证材料

  1.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2. 潜江市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项目满意度调查表

  3. 2021年军队退休职工工作花名册(1-12月)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潜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主管部门: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年12月21日

项目名称

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补贴

资金总额

62.34万元

实施单位

潜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项目资金(8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62.34万元

62.34

62.34

8

100%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补贴无军籍职工人数

15

33-40人

35

100%

15


补贴遗属人数

5

1-3人

1

100%

5


经费按月发放次数

10

12次

100%

10


质量指标(6分)...

经费发放合规率

6

100%

100%

100%

6


时效指标(7分)...

经费发放及时率

7

100%

100%

100%

7


成本指标(7分)...

补贴使用限额

7

62.34万元

62.43万元

100%

7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30分)

直接效益

30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100%

30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上报

未上报

按时上报

按时上报


4分

2分

0分

4分

4分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分


合计

100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六、2021年度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1年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1年预计伤残军人护理费200万元,实际发放200万元。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1年度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全年支出伤残军人护理费200万元。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市财政预算伤残军人护理费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以年头在册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为依据,设定年初伤残护理费人数为79人,地方配套资金预算200万元。2021年资金预算200万元,实际发放资金20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伤残军人护理费200万元,实际完成200万元,完成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8号)文件规定: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根据2020年底优抚系统残疾军人人数为依据设定年初优抚补助人数为79

质量指标:按政策足额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时效指标:残疾军人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发放护理费。

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值,残疾军人79人。

社会效益:确保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有效解决残疾军人医疗困难,为残疾军人提供优质保障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伤残军人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与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相比,本年度完成情况良好。

  1. 其他佐证材料

1、政策依据《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8号)文件。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

2021.12



项目名称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

资金总额

200

实施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
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200

200

8

100%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因公、因战一至二级护理费完成率

10

2人

2人

100%

10



因公、因战三至四级护理费完成率

10

70-75人

58人

100%

10



因病一至四级护理费完成率

10

7-10人

7人

100%

5



因病五至六级护理费完成率

10

10-15人

12人

100%

5



质量指标(6分)

护理费发放准确率

6

100%

100%

100%

6



时效指标(7分)

护理费发放完成及时率

7

100%

100%

100%

7



成本指标(7分)

因公、因战一至二级护理费完成率

2

5.6

5.6

100%

2



因公、因战三至四级护理费完成率

2

147.6

147.6

100%

2



因病一至四级护理费完成率

2

10.1

10.1

100%

2



因病五至六级护理费完成率

1

16

16

100%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30分)

优抚对象医疗难改善情况

30

确保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

有效改善,确保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现社会稳定。

100%

30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
上报

未上报



4分

2分

0分

4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


合计

100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七、2021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1年预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400人,实际发放365人。完成率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进藏(疆)兵、进藏/疆专科、本科人数未达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年初入伍人数和资金与实际支出出现偏差,是由于每年年初预算时,市征兵办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还未提供,导致预算资金无法做到精确。只能按上年实际发放人数和资金的基础上增加5%,来测算下年资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1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善义务兵家庭生活条件,促进国防建设,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49号)文件。全年支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12.1057万元。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优抚补助资金省级资金49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6.1057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市征兵办和统计局提供当年入伍名单和相关数据材料,进行资料审核、测算资金。2021年资金预算1121万元,实际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65人,发放资金912.1057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政策2021年已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12.105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优待金50.436万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83.3712万元;专科义务兵优待金630.37万元;本科义务兵优待金137.8543万元;遗留人员10.2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预计城镇义务兵30-50;农村义务兵150-200人;进藏/疆义务兵20-50人;专科义务兵200-250人;本科义务兵20-50人;进藏/疆专科义务兵20-50人;进藏/疆本科义务兵2-5人;遗留人员2-5人。2021年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365人,城镇义务兵30人,农村义务兵44人;专科义务兵250人;本科义务兵41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使义务兵家庭在社会上得到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的优待。有效地吸引了适龄有志青年积极应征入伍,为军队输送了大量优质兵源,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促进了国防建设。②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义务兵家属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与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相比,本年度完成情况良好。

  1. 其他佐证材料

  1.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49号)文件。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12.20

项目名称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资金 总额

1121

实施 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
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1121

912.1

8

81%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5

300-380人

100%

100%

15


发放遗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完成率

15

2-5人

100%

100%

15


质量指标 (6分)

优待金发放合格率

3

100%

100%

100%

3


优待金发放流程合规率

3

合规

合规

100%

3


时效指标 (7分)

发放时间

7

2021年8月

100%

100%

7


成本指标 (7分)

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

50

50.43

100%

1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

170

83.3

100%

1


进藏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

70

0

0

0


专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

600

630.37

100%

1


本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

120

137.8

100%

1


进藏专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0.5

86

0

0

0


进藏本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0.5

20

0

0

0


遗留人员家庭优待金

1

5

10.2

100%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15分)

对象直接受益

15

对象直接受益

100%

100%

15


经济效益(15分)

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成果。

15

符合

符合

100%

15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
上报

未上报



4分

2分

0分

4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


合计

96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八、2021年度优抚抚恤补助地方配套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优抚抚恤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2021年优抚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1年预计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发260万元,实际发放260万元。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部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和居住地址改变,系统排查未能及时调整信息、数据更新,导致部分对象资金暂缓停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根据上年支出资金情况,测算来年资金时,确保资金不超预算。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1年度优抚抚恤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全年支出优抚抚恤补助经费(地方配套资金)260万元。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优抚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26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以优抚系统人数为依据设定年初优抚补助人数为4698人,地方配套资金预算260万元。2021年资金预算260万元,实际发放资金26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政策2021年共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60万元,其中:带病回乡抚恤资金69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资金6万元、两参退役人员抚恤资金173万元、烈补人员补助资金2万元、全年优抚对象死亡补发安葬费1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共发放优抚补助对象1761人,其中:带病回乡抚恤431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100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208人、烈补22人、全年死亡157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52号)文件规定,足额落实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

3社会效益。确保退役军人生活保障,实现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困难,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保障服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们通过网络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形式对部分优抚对象进行了的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100份,满意率98%,调查结果为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与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相比,本年度完成情况良好。

  1. 其他佐证材料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52号)文件


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管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1.12.20

项目名称

优抚事业费

资金总额

260万元

实施单位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
8分)


年初预算批复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自评分(每增减5%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评分

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

260

260

8

100%


8

绩效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完成率(B÷A)

自评分

考评评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30分)

补助复员退伍军人完成率

6

99-101

100

100%

6


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完成率

6

430-445

431

100%

6


补助参战参试人员完成率

6

1200-1232

1208

100%

6


补助烈士定补人员完成率

6

22-24

22

100%

6


补助优抚对象死亡补发安葬费完成率

6

35-40

157

100%

6


质量指标(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

6

按时按量足额发放

100%

100%

6


时效指标(7分)

按月发放及时率

7

按季度发放

100%

100%

7


成本指标(7分)

复员退伍军人抚恤费用

2

6万元

6万元

100%

2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费用

2

69万元

69万元

100%

2


参战参试人员抚恤费用

1

173万元

173万元

100%

1


烈士定补人员抚恤费用

1

2万元

2万元

100%

1


优抚对象死亡补发安葬费用

1

10万元

10万元

100%

1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30分)

改善退役军人物质生活质量时限社会稳定

30

改善

改善

100%

30


绩效报告或绩效评价报告(12分)

报告上报时间(4分)

分值

自评分
(选择一项得分)

考评
评分


按时上报

未按时
上报

未上报



4分

2分

0分

4


报告质量(8分)

分值

自评分
(三项相加得分)

考评评分

格式规范

内容完整

佐证资料齐全



2分

2分

4分

8


合计

100

注:1.绩效指标若为定性指标(指不能用数量指标来确定的),全年实现值分为:达到预期指标(1档),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2档),未达到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3档),分别按100%,70%,0%计算得分。

2.无法设置或者不需要设置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可按满分计算得分,需要设置且可以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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