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06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15:18:3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15:18:34 名  称: 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2-02 15:18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2024年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预算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年1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4]1号,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文化系统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和文物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包括6大机关行政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财务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物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产业发展科)体育科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列入部门预算下属单位10个。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7个,合并在局机关预算编制单位3个(戏剧工作室、旅游发展中心、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该3个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相关核算及经费均在局机关统一核算列支。

详细局机关和单列预算二级单位共8个预算单位见下表:

序号

预算代码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备注

1

301001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

财政拨款

局机关

2

301002

潜江市图书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3

301003

潜江市博物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4

301004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5

301006

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6

301009

潜江市少儿体校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7

301012

潜江市龙湾遗址文物管理处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8

301014

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

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含名词解释)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5737.83万元,较2023年度1358.55万元增加4379.28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预算申报了省专资金。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46.4万元,较2023年度1358.55万元增加了3387.85万元

收入573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6.40万元(经费拨款4742.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4.1万元其他收入703.43万元,上年结转288万元

支出类别5737.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37.37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6.4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49.85万元,增幅79.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新增省专执行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人员类项目支出4746.40万元,其中人员类经费623.50万元,公用经费37.36万元,项目经费4085.54万元。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0.86万元,比2023年602.4万元增加58.46万元,增幅8.85%主要为新增人员入职,对应费用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2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因公出国(境)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中出国出境无变化(根据文件安排);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7.2万元,减少87.8%,主要原因是此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不含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费用支出。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支出。

六、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5737.83万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1358.55万元,较上年增加4379.28万元,增幅322.35%,主要为项目经费包含当年度省专预算资金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573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6.40万元,占82.72%(经费拨款4742.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4.1万元其他收入703.43万元,占12.26%;上年结转288万元,占5.02%;

    2023年收入5737.83万元预算2022年1358.55万元,增加4379.28万元,增幅322.35%,主要为增加当年预算省专项目。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573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29万元,22.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3.54万元,占77.97%。

2023年支出预算1358.55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2023年增加4379.28万元,增幅322.35%,主要为增加当年预算省专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为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万元,2023年机关支运行经费预算33.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94元,减少82.3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为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不含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

一、分单位列示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100万元(主要为其他办公设备添置30万元、其他办公家具日常公用支出等3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40万元)。

二、分项目列示

政府采购项目预计为:行政运行支出采购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共计637.35万元,其中:房屋59.54万元,通用设备19.52元,车辆38.72万元,专用设备12.8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15.56万元。

由局机关独立拥有资产192.76万元,拥有所属权而实际使用权不在局机关的为444.59万元(经潜江市审计局、潜江市财政局、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4个单位现场核实389.02万元的开办设备固定资产由潜江保利大剧院有限公司代管使用,2020年度新增移动舞台设施设备55.57万元)

系统其所属二级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都属于各二级单位独立所有(含土地及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市绩效考核要求纳入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综合事务管理经费52.04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补助17.5万元(特定项目)、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16万元(特定项目)。

(五)其他情况:无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指用于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材质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附件:301001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_2024-02-02.xls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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