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陈自康西医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810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15: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15:05:00 名  称: 潜江市陈自康西医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发布日期:2023-12-26 15:0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陈自康西医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传罚(2023)0004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陈自康西医内科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9005MA4AOTRJX7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陈自康

违法事实

潜江市陈自康西医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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