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 潜江市高石碑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卫医罚(2024)000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潜江市高石碑镇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24290054215607944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曾瑞兵 | |
违法事实 | 1、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医院口腔科使用的器械未达到消毒要求。3、医院口腔科实施手术时未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4、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未签名。5、医院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6、医院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3000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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