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783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16:35:3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16:35:39 名  称: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发布日期:2024-01-18 16:3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4)0003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皮肤病防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1949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聂益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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