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园林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783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16:36:3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16:36:38 名  称: 潜江园林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发布日期:2024-01-18 16:36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园林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放罚(2023)0006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园林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4824F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吕仁利

违法事实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2、未按规定落实病历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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