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904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14:41:5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14:41:52 名  称: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发布日期:2024-01-25 14:41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放罚(2023)0005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09033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黄祥锋

违法事实

1、未按照规定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档案;2、未按照规定落实病历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6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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