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自评结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4959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16:30:0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16:30:06 名  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2-12-31 16:30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自评结果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8号)要求,我们开展了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生奖励项目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果。按照《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相关内容,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8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年初预算245万元,全年执行238万元,执行率为97.1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发放到位率100%。符合条件的对象资金100%发放位。

    时效指标:年度指标2022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项目按时完成,于11月前资金经市卫生健康委代理银行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支行全部拨付到了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发放标准为3500元/人/年,经费使用限额年度指标245万元,全年实际238万元,未超过使用限额。

    社会效益: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奖励项目的实施,关系到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项目资金的及时发放,增强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奖励人数700人,全年实际奖励人数680人,完成率97.14%。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此项目预算人数大于实际执行人数,资金实际执行金额少于预算金额。主要原因是部分人群对奖励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当年应申报对象做到应报尽报,二是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通过全员系统准确预测目标人群。

附件:2022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解决非国有和县属以上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的奖励,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实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覆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潜江市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4〕78号),《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4〕15号),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和非国有和县属以上企业退休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实施奖励。2019年市政府财政局下达预算审批意见书(2019)潜(政)预字第(56号),一次性解决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年度绩效目标

2022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如下:

数量指标:计划生育奖励700人。

时效指标:2022年11月前完成。

质量指标:资金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奖励标准3500元/人,经费使用限额24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使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的局面。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项目资金情况

潜江市卫健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比如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严把资金使用、审批关,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严把资格审核关,经公示无疑问后,形成奖励对象花名册,上报市财政。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2022年该项目预算资金为本级资金245万元,按照省市的相关政策,符合政策条件人数680人,实际发放680人,应发放计划生育奖励资金238万元,实际发放238万元。资金通过财政下拨指定代理银行邮政储蓄统发户,然后由邮政储蓄银行直达个人账户。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8号)要求,对照《潜江市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对年度绩效各项指标进行自评计分,分析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预算指标中时效指标2022年11月发放到位,质量指标发放到位率为100%,成本指标发放标准省市标准未发生变化,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执行金额;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明显,奖励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数量指标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人数预算人数700人,大于实际完成人数,主要原因是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时效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按预算指标完成,数量指标实际完成人数680人,比预算指标700人少20人;成本指标奖励标准未变,经费使用未超过限额,主要原因部分人群对奖励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当年应申报对象未主动进行申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对此项目的实施满意度达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2年部门预算挂钩。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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