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044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11:25:00 文  号:潜卫通〔202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11:25:00 名  称: 潜江市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26 11:2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卫通〔2023


关于印发《潜江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

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江汉油田总医院,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将《潜江市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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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月26日


(政务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23年潜江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关键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工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一、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

1.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来抓,确保不出现整村、整乡等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认真贯彻《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168)、《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潜医保发 〔20212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持续落实好惠民政策。继续实施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经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经办医疗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继续实施“一站式一票制”结算。

3.持续开展分类救治。优化大病集中救治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30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过度医疗,对大病救治患者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方”服务管理。优化大病救治与慢病管理衔接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三类监测对象和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强化签约服务评价机制,与国家、、市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挂钩,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针对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变化,家庭医师团队要采取上门探视、线上咨询、门诊提醒、药物治疗等多种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科学管理。

4.做好动态监测预警和全面帮扶按照发现“快”、帮扶“准”、保障“稳”的要求,把牢监测预警底线,加强对三类对象健康监测。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重点关注农村特困供养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和孕、产、妇、幼、老等脆弱人群,特别是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群。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针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积极主动入户摸排监测对象患大病、慢病等健康状况,主动发现、及时跟进,确保应治尽治、应保尽保。组织开展监测帮扶业务培训和数据核实调研,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依托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完善30种大病患者信息化台账,每月向乡村振兴等部门推送新增30种大病人员信息。

5.持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加强与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与政策实时联动,定期集中研判因病致贫风险隐患,研究制订应对措施并推进落实,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因病返贫致贫家庭救助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风险。对需要治疗干预的,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专业转诊、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服务;对需要健康管理的,做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等综合健康服务。配合医保部门分类实施医疗保障帮扶。

二、优化完善政策供给,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

6.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级医院“龙头”作用,推进域医共体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 断和区域内互认,提高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7.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科学实施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与整体发展水平评价,补齐基层卫生短板。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加强农村地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运营监管力度,做好常用药品保障,提升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接诊能力,实现发热诊室全覆盖。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域二级医院临床科室以“科带室”方式,支持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8.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工程”,优化乡村医生结构,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目标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加大对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力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完善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聚焦健康工程保障力度,助推卫生事业可持续

9.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持续实施“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从防、筛、管、治、研着手,综合施策。免费开展重大疾病筛查,完成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筛查任务,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

10.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快农村地区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推动实施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扩大检测和治疗等具体措施,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结核病、血吸虫病等大病监测与防治,抓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强监测报告和疫情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巩固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成果,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的治疗和管理。

11.持续推进健康促进行动。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宣传重点,普及卫生健康防病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1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效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力度,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继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和健康细胞建设。

13.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线负责、专班人员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分管、专班负责,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统筹“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加大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畅通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举报渠道,加强暗访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政策制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14.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坚持不懈、始终如一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国家、省级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省对市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省纪委监委大数据比对等各类考核、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坚决杜绝因工作断档或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因病返贫致贫现象发生,做到以问题整改促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助推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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