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3459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9日 10:36:05 文  号:潜卫通〔2023〕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9日 10:36:05 名  称: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9 10:36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完善各项经济管理制度,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提升医院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现将《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202379

附件

卫生健康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

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重点内容

)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违规收费、乱罚款。

(二)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四)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六)财务会计管理情况。为夯实会计基础,规范会计行为,摸清各单位财务人员配备情况,重点岗位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财务制度落实、出入库管理、财务审批流程及信息化软件应用等情况。

(七)“三公”经费管理情况。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重点检查“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公务招待费报销原始凭证造假或不全,未一事一结、存在跨期结账,具备刷卡条件而未刷卡,违规采购酒水,超标准报销等问题。

(八)医疗服务违规收费情况。根据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套高收费、虚拟项目收费、多计费等,收取药品和医用材料加成费用等违规行为。

(九)收费管理情况医疗收入必须经过收费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强化收费制度执行,检查各环节责任履职情况。强化收费票据、科室对账单等财务资料管理。重点检查收费室人员现金管理,特别是备用金管理,收入是否及时缴存,退费手续是否规范,严禁挤占挪用资金。

(十)债务管理情况。摸清各单位债务结构、增幅变化及债务过大形成的原因,分析今后偿还能力。公立医院是否违规商业贷款,杜绝举债建设。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动员阶段(7月上旬

围绕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题,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等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强化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廉政意识;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

各单位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专项治理活动负总责,对照治理重点,全面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坚决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要坚持自查从宽原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将自查情况收集汇总后,于7月底前报送委财务科。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8月份

委组建若干检查祖,赴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采取翻阅财务资料、现场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治重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对有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单位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份

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的集中报委党组研究。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于9月底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委财务科。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单位和典型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收集汇总后,报送驻委纪检监察组。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财务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财务管理、厘清债务情况,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及廉政风险。对发现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监督

(三)考核结果应用。本次财务检查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考核财务管理评分、购置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投资的依据。


附件:1.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财务专项检查自查表

附件1

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参考格式)


一、基本情况

机构法人代表、地址、开办时间资金等,办院宗旨和业务范围,医院等级、业务特点专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核定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在职职工人数、高级职称卫技人员数、财务人员数(含收费人员)及配备情况,近3年门诊量、出院病人人次等基本信息。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36月底,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余额,收入、支出及结余,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指标,比去年同期增减额度及百分比,具体分析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财务管理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

4.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5.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6.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情况

7.债务情况

8.“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9.设立小金库情况

10.财务信息化运用情况

11.收费管理情况

12.……

 四、存在问题

   五、工作建议

附件2

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财务专项检查自查表

检查单位(盖章):

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

自查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 处理情况

整改时限

会计

基础

制度建设

是否制定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编制业务流程图。





人员配备

是否按隔手制足额配备财务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





财务支出

是否存在审批流程不规范、附件清单不全、使用虚假或过期发票报账、超标准报销等问题;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支付是否实行集体决策;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付费用。





设立“小金库”情况

是否存在套取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收费管理

是否做到日清月结;现金、银行存款账是否与实际相符;备用金管理是否合理;退费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加强收费票据和科室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档案管理;是否违规将单位收入存入个人账户;收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各环节责任是否履职。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

运用

财务人员是否熟练操作财务管理软件,是否强化财务人员在信息化管理职责;各单位是否通过信息化加强财务分析。





债务管理

贷款管理

是否存在商业贷款;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是否规范。





债务控制

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40%;每年是否与债权债务单位对账;是否对呆账、死账进行清理。





三公”经费管理

三公经费”控制

三公经费是否超预算。





公车管理

是否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公车维修保养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豪华装饰问题。





公务招待

公务招待是否实行一函一事、一事一结、刷卡消费;是否存在挂单消费、跨期结账、违规采购酒水、一函多餐、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虚假公函和空白公函问题;是否存在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问题。





资产管理

日常监管

新增资产配置是否按预算执行;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处置及时;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资产核查

是否对本单位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债权实行跟踪管理。重点查看闲置资产管理。





预算管理

预算收入

是否隐瞒、截留财政收入,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预算支出

是否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是否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是否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是否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





项目资金管理

绩效方案

是否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目标考核

是否设定项目绩效年初目标值,年终是否进行绩效考核。





资金执行

应拨村卫生室的项目是否按考核方案拨付;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包括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运行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资金使用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项目支出现象。重点查看抗疫特别国债、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





审计、物价管理

人员配备

二级及以上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应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二级及以上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应设立独立的物价机构,配备专职物价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物价人员。





问题整改

是否落实一日清单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是否加强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重点查看市审计局年度审计、领导离任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等活动审计出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违规收费检查发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编制

是否按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并经院委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是否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预算执行

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不得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重点查看自行采购项目。





采购程序

是否按政府采购规范流程执行,采购资料是否完整(审批单、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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