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拟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所有区镇处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拟订全市贫困镇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镇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组织整村推进、小额信贷、连片开发等重点工作;负责贫困户金融扶贫贷款及小龙虾等产业扶贫财政补贴等政策的拟定和落实。
(四)负责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立项、论证和审批;负责对财政扶贫和老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
(五)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等制度衔接工作。
(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扶贫信息宣传报送。
(八)承担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是机关本级。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关于 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人员类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928.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8.62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598.4万元。
(二)关于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4年收入预算92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收入928.62万元,占100%。
(三)关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部门部门预算支出928.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68.78万元,主要原因是防贫保未纳入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30.22万元,占36%;项目支出598.4万元,占64%。
2.部门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01.9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28.27万元。
(3)特定目标类支出598.40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8.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62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598.4万元。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人员类301.95万元,占32.5%;公用类28.27万元,占3%;项目支出598.4万元,占64.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01.9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28.6万元。
(3)项目支出598.4万元。
(六)关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0.22万元。
1.人员经费30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2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人员类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928.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62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7万元、项目支出59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编制预算在项目更改时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编漏,导致上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过小。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扶贫监测系统预计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乡村振兴局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具体涉及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598.4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扶贫监测系统预计6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局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3.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具体涉及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598.4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收职工生活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项目收支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资金。
5、工资福利支出:指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所缴纳的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本单位为职工发放的工会福利,救助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性支出:指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支出。
9、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乡村振兴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保障乡村振兴局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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