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概况

发布日期:2021-07-30 09:00 来源: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一)综合科。负责办机关内外协调、督查督办和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龄老干、共青团、妇联、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统筹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统筹办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办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务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开发指导科。拟订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村级扶贫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和跟踪检查:综合协调“扶贫十法”实施推进,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扶贫政策的拟订和落实,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特色种植养殖财政补贴、扶贫小额信贷和光伏扶贫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考核评估与督查科)。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动员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扶贫工作和扶贫济困活动;负责“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拟订、协调实施;综合协调“扶贫十法”实施推进,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就业扶贫、社会关爱“三留守”等业务有关部门抓好扶贫政策的拟订和落实;负责“雨露计划”的实施;负责省内区域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对全市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办;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日常工作;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四)计划财务科(扶贫监测与信息科)。拟订财政扶贫资金筹措方案和年度分配计划,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监测和统计分析,负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管理与更新;负责社会兜底保障、防贫保工作的实施;负责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负责贫困村(户)的识别、退出,镇、村、户三级档案的指导、培训和规范建档:负责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审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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