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至7月31日,市审计局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中心已采取相关措施积极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口径编制2021年公积金中心部门预算,报请市财政局审核和市公积金管委会审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
二、 关于财政收支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费5,390元”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中心已将未收缴工会会费5390元扣缴,整改到位。
2、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及附件不完整”的问题,2019年开支授课费1,500元,后未附授课人员的职称资料。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联系授课人易重礼教授,取得其职称复印件,整改到位。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违规多头开户5家”的问题。由于该规定是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作出的,现已不能满足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且住建部已于2019年2月1日发布,于 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第6项资金账户,关于“资金账户设置”第1条规定:“在每家受委托归集银行应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子账户。目前,中心在各银行均只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
四、关于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9年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7人,实际在编在岗18人,超编1人。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但却未增加编制。审计指出问题后,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核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合理制定预算目标,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遵守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
在财务管理上,一定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会计凭证真实合规,相关附件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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