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华滋壹号院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10天(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日)。
项目已取得土地权属净用地面积为45183.59㎡,总建筑面积为85585.3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775.39㎡,不计容积率面积17810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4.89%,绿地率30%。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特此公示。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