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965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14: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14:00:00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4 14:0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经恭、何俊、朱耿、王中文、何庆胜、王娟、沈文斌、朱圣兵、王圣加、刘天标、程诗军、孔丽、张期超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融通农业潜江分公司用地调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支持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分公司建设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周矶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工作,前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局做好了融通农发武汉公司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选址区域调整为适养区和融通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与各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位置关系研究和核定工作。

针对案由里提出的将启贤路至安远大道 1300 亩土地调规,我局对照用地情况(图 1),结合《周矶街道办事处关于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情况汇报》,对拟选的 4 个地块(图 2)有了初步选址意见。一号地块生猪养殖项目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与城镇开发边界无冲突,若满足省级单列指标支持、与禁养区不冲突、按自然资源部后期政策可占用稳定耕地等条件,可予以落实。二号地块、三号地块位于广空农场西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长期稳定耕地,且过江通道北延(荆州—潜江—天门)线位有冲突,建议优化选址。四号地块位于广空农场东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长期稳定耕地,且部分位于储气库联络线防护距离内,建议优化选址。

二、相关建议

为此我局建议一是用地划转属地政府,将该区域地块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自然资源部单列。三是在优化选址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产业用地布局。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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