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990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15: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6日 15:25:00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6 15:2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违章建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提案中提到城区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问题确实存在,这也一直是我市综合治理、执法管理的工作重点。2021 年,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我市将园林、泰丰、广华等 7个办事处改为街道,并在 7 个街道内积极推行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按照市编委的统一安排,我局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占用耕地建房等 12 项行政处罚以及古树名木等 3 项行政检查权赋权给街道,且将机构、人员、资产一并划转给街道办事处。同时,为保证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的好,我局对提案中提到的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多发违法事项,加强与街道的配合联动,及时提供技术鉴定、业务指导、处罚建议,确保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

同时,坚持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召开讲座、悬挂横幅、设置专栏、开辟文化墙、张贴海报、设置集中宣传点、出动流动宣传车、推出宣传专刊、发布微视频、观看微电影,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及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加大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力度,采取限期改正、拆除地上建筑物、没收非法收入、处以罚款等方式进行严厉打击。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24 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 50592.5 元,没收违法建筑 10118.5 平方米。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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