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企业间转移登记“160”标准办结的通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9201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11:43:4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11:43:48 名  称: 关于推行企业间转移登记“160”标准办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1:43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我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潜江市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继推行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以及“190”工作标准后,我局与潜江市税务局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再次优化企业间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和办事时限,推行企业间转移登记“160”标准办结。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适用范围:潜江市范围内企业间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申请办理地点: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企业服务专区(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

四、办理方式: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在企业办证专窗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后现场缴税即发证,全程不超过60分钟,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一个环节、60分钟办结。

特此通告。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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