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9年度部门决算于2020年10月1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19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开发、运用、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指导和推进大数据开发、运用、监督管理工作。
(四)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化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
(六)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受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指导下级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依法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在内。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进行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16.10万元,支出总计690.16万元。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暂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根据《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进行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01万元,占比71.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162.89万元,占比16.44%,其他收入15.21万元,占比2.47%。
三、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根据《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进行具体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59万元,占比75.00%;项目支出172.58万元,占比25.00%。
四、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根据《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进行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8.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9.47万元。
五、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进行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进行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47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公开05表细化到“类”“款”“项”进行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无预决算对比。
六、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进行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进行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未编制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22.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数的比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92万元,占9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5.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所需的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接待外市人员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周边县市同系统考察人员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接待7批次、接待总人数32人次。
八、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无
九、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进行说明)
无
十、关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32.35万元,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局机关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机关支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4.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2宗,支出总额1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2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通用设备248台,原值144.64万元,专用设备1套,原值97.99万元;无形资产1件,原值0.26万元。
(四)其他情况
本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度财务数据。
第三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部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公开08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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