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3948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16:00:00 文  号:潜政数文〔2020〕2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16:04:42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31 16:04

各科室,各窗口:

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十必须、十不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8日

潜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十必须、十不准”

必须

一、必须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生人熟人,一样热情;

二、必须做到态度和蔼,热情亲切,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必须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佩戴工牌,正装上岗;

、必须做到严格作息,有事请假 A岗请假,B岗顶替

、必须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无事无声;

六、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清楚告知,准确全面,当场告知;

必须做到清单管理,网上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

必须做到首办负责,耐心引导,依规办理、限期反馈;

九、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敬业,业务熟练,服务高效;

十、必须坚持群众至上,坚守初心,对待批评,虚心接受。

不准

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

二、不准擅自否决服务对象提交的办事申请

三、不准超时限办理服务对象申办的承诺件;

四、不准将大厅办理的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

五、不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六、不准在大厅手机电脑游戏、闲谈聊天;

不准在工作期间酒后开展窗口审批服务;

八、不准对投诉、举报的服务对象打击报复;

九、不准、拿、卡、要和接受宴请、礼物;

十、不准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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