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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96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6: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16:30:00 名  称: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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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76号)精神,以及各农业产业链工作安排,现拨付你单位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用于农业产业链重点工作,收支分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资金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督促相关单位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省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相关链接:

附件: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分配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