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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923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10:0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15:10:00 名  称: 关于预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4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绩效性,现预拨你单位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项目编码:42000025813T000000102)和省级现代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编码:42000025219T000000255)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用于淡水产品产业链重点工作,收支分别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5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该项资金后续将根据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分配方案进行清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要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要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 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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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