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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068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10: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11:35:00 名  称: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

通    知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52号)精神,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拨付你局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524万元。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列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快将贴息资金兑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7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请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9月28日  


相关链接: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和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