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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47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11: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11:15:00 名  称: 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鄂财农〔2024〕4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绩效性,现预拨你单位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用于淡水产业链重点工作,收支分别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资金分配金额如有调整,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分配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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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淡水产品产业链扶持资金)分配表和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