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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0880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17:0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08日 17:05:00 名  称: 潜江市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潜江市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录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1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4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5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5

五、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8

   六、2020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10

 七、潜江市2020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14

   八、潜江市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14

九、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15


潜江市财政局

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将2020年决算批复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查。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关于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我市202012月31日收入完成数为931778.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32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502513.2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95883万元,省专款491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40037万元。

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0年财政决算总收入为959256万元,扣除上年结余2525万元为956731万元,比2020年12月决算收入完成数931778.2万元同口径增加24952.8万元。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省财政厅下达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我市办理级决算时为213205万元,省财政厅下达213206万元省财政批复决算时一般预算收213205.39万元调整213206万元

2.省政府增加我市各项结算补助14754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10311万元省补助调资转移支付4443万元。

3.政府增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097万元,其中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省级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以奖代补资金565万元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激励性资金102万元2020年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64万元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万元2020年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24万元取消涉企收费补助基数1605万元清算2019年和预下达2020年政法增编与军转安置转移支付资金74万元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38万元国有农场小型公益事业转移支付130万元民办教师转移支付32万元县市小三场改革478万元全省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划转经费555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2万元原国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329万元地方审计部门专项经费10万元微波播出经费22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6万元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4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714万元2020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0万元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20万元。

4.财政厅增加我专款101万元其中2020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1万元

(二)关于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2012月31日我市的决算支出完成数为931778.2万元。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0年财政决算支出为931774万元,剔除上年结余2525万元后为929249万元。比202012月31日我市的决算支出数931778.2万元同口径减少2529.2万元,主要原因为:

财政厅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4507万元市县检察院法院上划基数-463万元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负担部分扣款258万元,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所涉及省级与市县支出基数划转26万元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支出基数划转1717万元税务部门管理体制改革上划基数89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26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2万元

(三)关于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我市市级决算财政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无结余。由于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0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时,增加预算结算等资金24952.8万元,减少支出2529.2万元,共计增加资金来源27482万元。

(四)关于结余资金安排建议

根据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在批复我市财政决算时,将新增加我市的资金27482万元全部结转支出,我们建议按如下结转支出予以安排:

省级森林公安转移支付6万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省级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以奖代补资金565万元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激励性资金102万元2020年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64万元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万元2020年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24万元取消涉企收费补助基数1605万元清算2019年和预下达2020年政法增编与军转安置转移支付资金74万元国有农场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38万元国有农场小型公益事业转移支付130万元民办教师转移支付32万元县市小三场改革478万元全省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划转经费555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2万元原国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329万元地方审计部门专项经费10万元微波播出经费22万元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747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6万元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4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714万元2020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0万元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20万元2020年第三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1万元(省专款),专项保障转移支付10311万元,工资保支出6973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45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78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1万元

(二)2020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45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支出75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1847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2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53万元

(三)平衡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抵,当年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7779万元,分明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95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18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5663万元,调入收入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77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616万元,农林水支出56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0401万元,彩票支出2973万元,其他支出297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54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60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情况。2019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8199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213286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7621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4092万元,利息收入470万元,转移收入2285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上级调剂金补助收入702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214782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支出184004万元,转移支出1453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321万元。

4、滚存结余。2020年基金滚存结余36703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646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2526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8152万元,财政补助16821万元,利息收入263万元,其他收入19万元,转移收入1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17102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及丧葬抚恤支出17093万元,转移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4.滚存结余。2020年末基金滚存结余54627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43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5277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33302万元、财政补助19070万元、利息收入36万元,转移收入3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56066万元,其中:养老金待遇支出55460万元,转移支出452万元,其他支出154万元。

4.滚存结余。2020年末基金滚存结余-5722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8218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30804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9591万元、利息收入1145万元、转移收入6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24739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4653万元、转移支出80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4.结余情况。2020年基金滚存结余74283万元。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2015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5890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860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9449万元、利息收入706万元,其他收入14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5584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52514万元、大病保险支出3326万元。

4.结余情况。2020年基金滚存结余45080万元。

(六)工伤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36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288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26万元、利息收入6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782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54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28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4.结余情况。2020年基金滚存结余2042万元。

(七)失业保险基金

1.上年结余。2019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11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基金总收入151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207万元,利息收入125万元,转移收入1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基金总支出249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待遇支出449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59万元,其他费用支出75万元,稳岗补贴支出925万元、其他支出9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4万元。

4.基金结余。2020年期末基金滚存结余5126万元。

五、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地方债务系统余额为70348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57106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98327万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债务34087万元。

2)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

①债务率。我市2020年地区综合财力为120.76亿元,债务率为58.25%,在风险预警线内(县级风险预警线为80%)。

②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下达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61557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8197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359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空间44505.89万元。

六、2020年预算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稳住了经济基本盘,兜住了民生底线,守牢了社会稳定底线,夺取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1.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财政部门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发出动员令,进入“战时”状态,成立资金保障工作专班,全力向上对接争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无条件保障防控工作需要和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疫情期间市财政共安排防控资金52623.55万元;安排卫生补短板支出64293.55万元;同时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资金39517万元,发放疫情期间中央专项再贷款26850万元,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支出9786.73万元,推动复工复产和疫后重振。

2.全力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向上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特别国债、中央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等各类财政资金63亿元,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通过统筹整合增加支出104973.83万元,保障了交通道路建设、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全域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民生补短板;注入融资平台资本金19535万元,支持高新投公司和汇桥担保公司做大做强;筹集资金24000万元,确保市委、市政府一系列促进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兑现;设立5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培育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同时,统筹安排46000万元,专项用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拨付特殊困难对象正常生活补助5265.74万元,惠及特殊困难群众50973人;落实农业保费补助资金1600万元、特色产业保费补助1980万元;统筹安排生态环保支出19000万元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1200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美丽乡村建设。

3.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稳住了收入基本盘,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

4.全力落实“三保”保障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财政作的通知》(潜政发[2020]6文件精神,全年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压缩10%,多渠道筹措资金229981.46万元,确保了各项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和全年预算收支平衡。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三保支出达到6532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

5.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打通四本预算,实行“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实行一本预算管一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结果运用,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规范和简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加强国有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强化对国企的监督管理,加强国企投融资监管,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统筹推进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资评审、PPP模式、农村三资和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围绕中央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央一揽子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巡视巡察和各类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6.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严守红线底线,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管控债务风险。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坚决杜绝违规举债,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着力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将我市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范围内。二是强化责任,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做好隐性债务重组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积极支持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增强造血功能,化解自身债务。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交由平台公司承建;市财政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分期逐年纳入预算;加大土地资产、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注入,做大底盘,提高融资能力;按以收定支的原则,每年从土地净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平台公司发展。

七、潜江市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市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合计3,098.83万元,比上年减少53.82万元,下降1.71%,占财政支出总额的0.67%。

2020年全市各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中会议费支出418.88万元,较上年减少279.49万元,下降40.02%,主要因疫情取消各类大型会议较多;培训费支出737.96万元,较上年增加18.86万元,增加2.62%。

在我市出台各项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的大环境下,“三公”经费规模稳定,我市“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已初见成效。

八、潜江市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7660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27364万元,由市级财政作为本级财力统筹用于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专项转移支付49241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上年实际下达数额安排到相应类别支出。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我市对下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对镇办的激励性转移支付,根据镇办经济发展和税收完成情况计算,通过市与镇办财政体制结算办理,市级通过代编预算列入相关支出。

九、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公开内容

2020年,绩效科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绩效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开展“十九大报告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履行科室职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工作目标责任状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1.对2019年度市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在2019年预算执行结束后,组织各预算单位对2019年批复的1629个市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1亿元;组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36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59亿元。

2.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相关单位对2019年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55个主管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058万元。

二、审核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潜江市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潜财预[2019]3号)和《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预算单位申报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批复绩效目标1383个,资金13.85亿元。

三、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19]9号)及市目标办考核要求文件,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纳入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单位60家,资金项目578个,资金12.1亿元,将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

四、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和再评价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2019年已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填报了项目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数4.43亿元。在56个项目中选择17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资金1.98亿元。

五、组织开展了2020年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潜江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0〕4号),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对2020年财政批复了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六、加大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一是选择部分项目在市政府新闻网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开。二是将38个项目绩效报告结果反馈到单位,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并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是向市人大上报了《2019年度潜江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7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市人大审议2021年预算的参考件。

2020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们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奋力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2020年度潜江市地方政府一般和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省专款分项目(功能分类)明细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2020年度潜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各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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