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名称: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地址:潜江市环保巷2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5:30

联系电话:0728-6245589

机构职能: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以主管部门名义,依法行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全市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法制建设、法制宣传、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相关信访工作,依法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投诉举报的现场调查处理、转办督办,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及处置工作,配合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查核实的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农村及生态保护等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市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及大数据管理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政务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八)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投诉: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

电话投诉:0728-6245178

信件投诉:潜江市园林南路48号,信封右上角标明监督投诉字样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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