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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1]52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48987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08:30: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6日 08:30:00 名  称: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1]52号)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Q[2021]52

宗地总面积:

28550.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前湖办事处

出让年限:

4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8550.15

五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204621BA0072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050万元

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10月07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10月07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0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72278689

开户单位:潜江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农行潜江市章华支行

银行账号:17301201040003006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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