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21]52号)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Q[2021]52 | 宗地总面积: | 28550.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前湖办事处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服用地 | 28550.15 | 五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4621BA0072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5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10月07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10月07日到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0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72278689
开户单位:潜江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农行潜江市章华支行
银行账号:17301201040003006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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