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主要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委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重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我委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担当责任开展履职尽责工作。
我委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依法行政、服务民生、转变作风等方面内容,开展履职尽责和“八查八纠”相关工作。一是召开市发改委履职尽责动员会,并成立市发改委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市发改委关于深入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发改委2016年履职尽责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并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三是发布市发改委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参与“行风热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利用自纠自查等形式收集市发改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五是报送《策划大科室改革助推履职尽责——市发改委开展大科室改革专题讨论》(已刊登至潜江日报),《二小时办理复函——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主动给实体经济排忧解难支持金澳科技建设千亿企业》,《加强全面督查 推进履职尽责——省政风督查组督查市发改委》等履职尽责工作信息。
(二)全力抓好重大政策项目争取推进工作。
1.加快推进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一是加快推进熊口镇瞄场村“虾稻共作”现代农业基地、瞄场村新农村改造等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二是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新型城镇化专项。截至目前,共申报两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其中第一批4个项目,第二批5个项目。三是加紧谋划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方案。四是初步拟定外出学习计划。按照黄市长要求,计划近期分别赴武汉市汉南区、鄂州市学习中小城市试点改革工作经验,加快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
2.加快推进潜江市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按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评审会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组织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对《湖北省潜江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中的指标体系、工作任务、项目分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正式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湖北省潜江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湖北省潜江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潜江市2016年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工作要点》,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积极对接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正在对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中涉及的30个主要指标现状进行测算分析。
3.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明年6月份左右,国家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4月下旬,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情况及重点支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形成了《关于潜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同时,拟定了《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工作方案》,正在送请领导小组审定。
4.积极争取潜江货运铁路西延项目。目前,省发改委原则上支持新建设潜江至荆州货运铁路,以完善江汉平原货运铁路网。同时,提出三个方面建议:一是与荆州市充分沟通,达成新建潜江至荆州货运铁路项目的共识;二是加强与蒙华铁路公司对接和协调,取得蒙华铁路公司同意该项目在江陵站接轨;三是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落实项目资本金。
5、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工作力度。今年根据国家投资导向,我委多次到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项目支持。截止6月底,获批的向上争取项目34个,共计资金7.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25个、中央预算资金1.51亿元;省预算内项目1个、专项资金275万元;专项基金项目8个、专项资金5.82亿元。
(三)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扩充市级专项规划精神,按照“站位要高远、思路要开阔,对接要精准、统筹要加强,质量要提高、工作要深化,前期要抓紧、建设要加快”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家试点和城市名片,结合部门上报和分管副秘书长组织研究讨论情况,拟定了78个专项规划,含12个专项行动计划。其中,产业发展26个,基础设施7个,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19个,城乡建设9个,生态环保9个,政策保障2个,区域发展6个。目前,正在报送市政府审定。
二是做好“十三五”项目策划工作。为加强“十三五”规划支撑,制定策划目标任务,组织各地各部门对“十三五”项目库进行清理汇总。目前,入库项目1345个,总投资7509.5亿元。其中,2016年在建和新开工项目476个,总投资1216.47亿元;2017年计划开工项目213个,总投资953.7亿元;策划储备项目656个,总投资5339.36亿元。
三是开展《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省能源局工作安排,开展了《潜江市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与湖北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就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多次衔接和调研。目前,规划初稿已形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为确保年度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通过月分析、季调度形式,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组织召开了一月一次和一季度一次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席会议,迎接了省发改委一季度经济形势暨省情大调研和上半年经济形势调研。
(五)大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截止5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6亿元,同比增长16.3%,在全省排第9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预计上半年可完成179亿元左右,增长17%左右。
1.做好省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工作。一是全力争取省重点项目。今年我市有江汉国际物流总部、湖北128奥特莱斯生态城、中国潜江生态龙虾城、湖北斯味特粉体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微豆粉建设等4个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计划。同时,根据项目开工和投资进展情况对4个项目进行了调整,拟将长飞信越(湖北)光纤用预制棒一期、长飞光纤年产1500吨光纤预制棒和2000万芯公里光纤产业化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并将湖北128奥特莱斯生态城、江汉国际物流园总部予以调减。二是组织省重点项目单位参加省发改委举办重点项目投资数据统计培训班,确保项目投资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三是加强省重点建设督办工作,每月定期上报重点项目进度。
2.做好市属重点项目督办工作。一是确定全市2016年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经认真调查摸底,提出了2016年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建议方案,市委办以潜办文〔2016〕3号文予以印发。今年我市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58个,项目总投资1087.7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141.63亿元。二是实行项目秘书制。印发《潜江市重点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今年计划实施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实施项目秘书制。三是实行路线图管理。印发《潜江市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行动计划》,对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实行路线图管理,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计划、责任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纳入路线图管理的项目71个,总投资1088.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6.04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46.2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1.6%。四是每月督办通报工作情况。同时,每月对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收集汇总,一方面交市政府政务督查进行督办,确保问题解决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重点项目督办工作会议,加快问题解决时限。
(六)促进三产业发展工作。
一季度,全市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3.86亿元,同比增长7.0%,占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3.2%。从三产业行业构成来看,批发与零售、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等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8.3%、13.4%、9.1%、10.9%,均高于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行业支撑坚实有力。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1-5月,三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64亿元,同比增长61.6%,高于二产业77.7个百分点,资产投资呈现加快之势,成为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看,2016年纳入全市重点的三产业项目18个,总投资239.51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34.0亿元。1-5月,除货运铁路支线、潜江货运铁路北站物流园、华中(潜江)物流中心、潜江金融集聚区、江汉生态农业旅游文化创新区、曹禺产业园(三期)工程等6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或重新论证外,1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3.64亿元,占计划目标的40.1%。
1-6月,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增速达到18.8%,完成年度计划目标。预计上半年三产业增加值可完成90亿元,同比增长8.5%,占年计划的45.0%。
(七)扎实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1.统筹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经济体制改革办拟定了《潜江市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经组长签字后,印发至各相关部门推进实施。二是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6大改革任务,拟定了2016年潜江市经济体制改革项目管理路线图,明确了责任单位、2016年目标、精确到月的2016年工作计划、项目专班人员及专班联络员。三是制定改革项目方案制定阶段性计划。对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两项“自选动作”,进行了督办。四是完成了潜江市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课题任务。
2.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综改试验。一是配合省发改委研究出台武汉城市圈“两型”综改试验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二是跟踪督办兴隆河水域生态治理、食品科技产业园孵化园、熊口镇瞄场村村庄改造三个“两型”专项项目建设。三是完成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细胞”项目申报,共申报“两型”创建方案7个,“两型”项目7个,其中龙湾镇郑家湖村、高石碑镇长市村“两型”村庄创建项目共获得省预算内资金支持140万元。
3.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一是围绕重大问题做好调研工作。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三省调研活动,争取将潜江发展诉求纳入汉江生态经济带规划。参加国家发改委、省政协、省发改委组织的关于汉江中下游生态补偿问题的专题调研活动。二是跟踪督办绿亿园秸秆综合利用、借粮湖生态治理和修复、兴隆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三个项目建设。
4.落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牵头落实补短板工作任务。落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初步拟定潜江市补短板实施方案。按照黄市长要求,谋划重大项目补短板工作,正在拟定《潜江市重大项目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
(八)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2016年全市节能目标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一季度,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05%,预计能完成上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
1.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迎接省政府开展“十二五”节能及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潜节能字〔2016〕1号),对全市迎接省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形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和“十二五”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并提请市政府行文上报。三是委托市节能监测站对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管理的企业2015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关于潜江市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考核情况的报告》(潜发改环资〔2016〕2号),并上报省发改委。
2.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印发了《潜江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6月17日,我委在南门河游园广场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节能宣传画报300余张、低碳办公倡议书200余份、节能知识手册200余册,设立节能板报展览16版,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九)全面协调其他工作。
1.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印发了《潜江市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潜信用办〔2016〕1号)。二是制定了《2016年潜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内容和责任主体。三是制定并发布企业诚信建设“红黑榜”。《潜江市企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方案》,经提请市政府审定后,已以潜政办发〔2016〕32号文形式印发至各地各部门。四是报送联合惩戒案例。按照省信用办每月报送联合惩戒案例的要求,在市法院等部门的支持下,每月按要求报送了案例。五是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启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示信息网上填报工作,提请市政府召开市法院、市国税局等43个单位参加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2.对口援疆。一是完成春节走访慰问活动。2016年春节前,委托88团走访慰问“双结双促”结对户22户,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二是初步拟定项目援建计划。经与88团商议,2016年援建项目为88团职工文化中心设施配套和装修项目,拟援助资金100万元。三是协调落实教师、医生援疆。协调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分别于3月、5月选派医生和老师进疆,并将援疆医生的服务期限延长至1年。四是积极推进产业援疆。完成了与一师十六团的互访,推进潜江小龙虾种养殖在十六师发展。促成武汉沃农肥业公司与新疆仙农达商贸服务公司合作,创新产业援疆新模式。
3.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与三峡库区巴东县对接,商议确定2016年对口支援项目为巴东县野三关镇张家村村级公路整修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计划援助资金30万元。
二、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开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的《潜江市“十三五”市级专项规划清单》,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要求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做好《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资料收集、意见征求及规划评审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按照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议,依法向市人大汇报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做好三、四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和调度工作,力争年度计划顺利完成。
(三)继续抓好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调度。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力度,确保2016年全市投资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做好今年省重点项目和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做好每月推动项目开竣工;做好年中省重点项目调整申报工作。三是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密切关注中央宏观政策的新动向、新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适时召开项目策划工作会议,指导各地各部门策划储备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库,做好 “十三五”项目库建设工作。四是做好项目对上争取工作。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做好下半年申报项目跟踪落实及项目申报工作。
(四)继续做好三产业发展工作。重点抓好生态龙虾城、128奥特莱斯生态购物城、光彩江汉成等18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三产业运行监测预警制度,做好指标核算、分析预测和分期调度工作。
(五)继续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办职能,协调督办市财政、市金融办等单位完成经济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任务。落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牵头落实补短板工作任务。拟定《潜江市重大项目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并督办落实;二是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综改试验。跟踪督办兴隆河水域生态治理、食品科技产业园孵化园、熊口镇瞄场村村庄改造三个“两型”专项项目建设。督办龙湾镇郑家湖村、高石碑镇长市村“两型”村庄创建项目建设;三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工作。前期,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我委牵头制定了《潜江市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发改委。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省发改委衔接,跟进省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带省实施方案印发后,结合潜江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抓紧推进。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兄弟市州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对《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五是继续推进潜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重点推进园区规划修编、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国家批复的24个重点项目建设。提请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领导小组印发《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国家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六是继续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摸清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各项指标现状、达标差距,提出达标应对措施。修改完善《湖北省潜江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任务分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将纳入实施方案的59个支撑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区镇处和市直部门,督促项目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推进计划,实行路线图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按照分年度行动计划,启动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行动、生物质能源推广、绿色流通及消费、示范创建、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等七个专项工程,有序推进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七是抓好社会信用体系改革。每季度“红黑榜”发布工作,抓好联合惩戒案例按期报送工作、“双公示”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做到“7天双公示”和“一周零报告”。
(五)继续抓好节能及二氧化碳减排工作。抓好区镇处及38家“万家企业”节能及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考核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工作,抓好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监测工作;抓好重点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抓好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继续推进潜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继续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
(六)继续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对口援疆。一是走访慰问“双结双促”结对户22户;二是落实援助资金100万元,支援88团职工文化中心设施配套和装修项目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库区。落实援助资金30万元,支援巴东县野三关镇张家村村级公路整修建设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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