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58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17:51:45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5日 17:51:45 名  称: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总结2017年上半年工作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心谋划下半年环保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现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环保目标任务和市局年度环保工作要点,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一)以争取领导为抓手,着力推进落实党政同责。

今年以来争取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研究部署环保相关工作。提请市委书记黄剑雄专题到市环保局调研工作,争取了局领导职数和有关机构、编制及项目经费、工作经费等政策,组建了市生态环委会办公室,并正在衔接正式成立市生态环委会办公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调整环境监察支队领导职数和编制等事项。市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市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近8000万元,其中:3985万元用于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拆除补贴、900万元用于燃煤锅炉淘汰补贴、1100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补贴、1000万元用于道路清扫等扬尘防控、1000万元用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专项调查等工作;城投公司等平台筹资近15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重点流域生活垃圾治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整治、油气回收及城区餐饮油烟整治等。在全市进一步树立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

(二)以督察整改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动员大会,制订了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继续推进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省环委会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并由市环委会实行环保问题清单双交办、现场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市委、市政府取消了对环保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完善目标考核核导向,增加了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权重分值,配合省纪委初步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移交线索的调查。全市对48条河(湖)落实了河湖长制,市委书记黄剑雄、分管市领导董方平等分别现场督办东荆河、汉南河河长制落实和环境整治情况。共出动1123人次,督办企业1701家次、督办环境问题整治1448个(类、次),清理违法违规项目40余个,省环保综合督查指出11个已基本完成整改;省环委会交办7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49件,已基本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指出7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4个,已整改销号17个,正在整改17个。

(三)以改善空气为抓手,着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报请市政府印发《潜江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各相关部门,并细化各部门工作方案,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市政府召开3次专题督办会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空气质量日报告制度。加强工业源监管,方圆钛白已完成脱硝除尘,金澳科技完成了锅炉脱硫脱硝工程改造,淘汰或改造燃燃锅炉 101台435.15蒸吨;淘汰黄标车 352  台;督促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洒水降尘频次,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督导城区建筑工地落实防尘措施,督促城区及周边砂场、堆场落实了覆盖遮挡措施;加强夏秋秸秆禁烧巡查监管,成立五个巡查专班分片督查,出动125车次、343人次,发现并及时处置火点34个、黑斑面积5859平方米(省无人机巡查发现火点9个、黑斑面积530平方米),禁烧成效明显好于周边城市;督促继续实施中心城区全面禁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55座。根据监测数据分析,上半年截至6月30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0天,优良率82.9%,较上年同期增加35天,增幅19.7%;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92μg/m3,较上年同期下降7.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2μg/m3,较上年同期下降24.6%。

(四)以水质达标为抓手,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潜江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制订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全力实施跨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改造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在建设,预计12月底建成;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有2个启动提标改造工程,分别是城北污水处理厂、潜江市污水处理厂;完成全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方案,13个区域性乡镇污水处理厂将相继施工,老新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督促编制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方案,加快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消除工程建设,开展了城区黑臭水体清淤截污,完成一支渠、二支渠、五支渠清淤和截污管网铺设,城南河完成潜阳路至红梅路段截污管网铺119个地下油罐进行了双层罐的更换或者防渗池设置。进一步完善方案,组建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和政府、油田联席会议研究会商,组织开展汉江泽口、码头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关闭了泽口金龙造船厂,完成了22户拆迁,迁移了保护区内的所有采砂船和加油船,拆除了市供销社2处仓库。编制了通顺河潜江段(汉南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进一步扩大禁养区范围,将原来不在禁养区的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及泰丰办事处全境和中沙河、老新电排河流增加为禁养区,全市禁养区已关停拆除畜禽养殖场895户;其他区域完成综合利用设施建设17家。1-5月,我市纳入水行动计划考核的3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100%,比上年同期(66.7%)有较大提升;东荆河新刘家台、四湖总干渠新河村、通顺河郑场游潭村等3个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分别为100%、100%、80%;上半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五)以土壤防治为抓手,着力规范危废、固废管理。

编制了《潜江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正组织开展生态红线优化、核实和勘界落地相关工作;督促编制了《潜江市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潜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方案》建立了23个农村保洁服务中心、落实了村组保洁队伍,组织对通顺河(潜江段)沿线、四湖总干渠沿线、东荆河沿线路边、水边搬家式清运垃圾1300余吨。同时,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63家产废企业按规定开展申报登记,开展了15家工业危废产生企业和13家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对6家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正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六)以强化执法为抓手,着力规范加强环境监管。

进一步规范日常环境监管,继续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出台《潜江市2017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潜江市环境保护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和频次,实行“一企一人”包保监管责任制,坚持日巡夜查制度,开展不定期错时排查和暗访排查,加强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运用,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监管执法,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二季度随机抽取检查企业125家。进一步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上半年共完成项目环评审批45件,环保“三同时”验收24个;开展了17家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完成了4家重点企业按新的排污许可制管理办法进行了申报和核发。加大排污费申报核定与移交征收工作力度,征收排污费835万元。组织开展了“一园两水四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以及畜禽养殖、水产品加工企业集中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多人次,检查企业31家,分4个小组26人对9家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分9个小组对畜禽养殖场开展集中排查和分类整治,并对规模化养殖场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了现场执法。上半年,约谈企业负责人9家次、区镇处分管负责人11人次,共实施处罚11起,罚款225万元,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2起、按日计罚1起。

(七)以规划和监测为抓手,着力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市环委会2017年第1次会议研究明确,由市财政将全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江汉盐化工业园水环境承载力研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十三五”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生态红线勘测定界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全域企业排污权核定以及挥发性有机物调查等10个规划项目纳入预算保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编制,目前已启动相关工作,为全市开展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强化质量管理,完成了监测站在用仪器计量检定,加强实验室质控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全面完成环境监测工作,上半年完成6期地表水、2期饮用水源、 6期降尘、6期 39次降雨、2期功能区噪声、1期湖泊监测等指令性环境质量监测,共获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3464 个。加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总干渠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引江济汉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5月份投入运行,完成7家废气、9家废水、3家污水处理厂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完成1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完成污染源监测和排污费核定监测31家次,获得污染源监测数据2022个;按照要求开展了田关河水质异常等应急监测。为全市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科学支撑。

(八)以体制改革为抓手,着力完善生态文明机制。

根据《潜江市2017年改革任务清单及责任划分》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制订了《潜江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对接落实省环保厅、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生态文明改革相关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对各改革项目建立了工作台账,逐一分解落实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了改革任务。目前,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对区镇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并对潜江经济开发区和后湖管理区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市政府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纳入指令性审计项目,在2017年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聚焦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5个重点领域。积极跟踪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制订情况,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关于改革期间人事管理要求。拟定我市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相关制度初稿;对住建、水务、城管等相关生态环境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情况进行梳理。

(九)以信息公开为抓手,着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在市环境保护网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按季发布了《环境质量公报》。同时,以市环境保护网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重点污染源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管执法、环境应急以及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围绕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联合市美利达车友俱乐部、市义工联合会举办了一次“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潜江”为主题的百人骑行环保公益活动,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咨询,开门接访活动,局环保志愿者们在南门河广场将环保知识和典型案例以展板形式向公众展示,向群众发放了《湖北省公民绿色生活行为倡议书》、《pm2.5环保宣传手册》、《环保便民手册》、《环保知识手册》等百余册;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举行,60多名社区居民和在校中学生参观了潜江市运粮湖同心队水质自动监测站、市污水处理厂及潜阳中路空气自动监测站。推荐湖北永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进荣获湖北省政府环保个人奖。积极配合开展了2017年“湖北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湖北绿色环保青少年”推荐活动;组织在市级纸质媒体刊发环境新闻报道40余篇,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新闻32条,更新“潜江市环境保护网”信息104条。省级以上媒体刊播新闻2条。加强环境舆论引导,及时办理回复“网上民意直通平台”网上咨询和投诉2件,接处环境信访投诉177起(其中阳光信访平台13件、12369微信平台12件、12369电话投诉152件),立案41件,当场处理或不予立案136件,处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同时,认真办理主办会办的15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受到了代表委员肯定。

(十)以履职尽责为抓手,着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全面开展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设,聘请7名政风督查员,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和收集解决问题五个方面实施整改;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严格问责,完善纪律检查通报机制,分3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41人次进行通报批评。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中共潜江市环保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环保局党建工作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等系列工作制度;调整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成立局老干支部,完成团总支换届。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及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月按时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加强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干部坚持上廉政党课;组织开展了困难群众、退休干部、参战参试人员及困难党员慰问;积极对接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大人员合理调配,抽调精兵强将组建生态环委会办公室,并逐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启动了3名人才引进计划。局系统人员精神面貌、精神状态有所改观,有力促进了局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局系统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年初工作思路,按照高标准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境整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省环委会交办问题、市环委会交办问题的整改任务重;大气污染防治、跨界断面水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数据不理想,与年度目标差距较大。跨界断面考核、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断面考核还有不达标问题。

二是监管执法力度仍显不够,对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力度不够,环保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特别是打击不够严厉,手段偏软偏弱,环境监察规范化不到位

三是环境宣教声势不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环保网站建设不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对环境污染行为曝光不够,群众对环保认识不到位,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不强。

四是服务和改善民生能力不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有待更加得力,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担当落实上力度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纪律不严,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仍然不能满足环保工作要求,办事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要点和市局工作思路,下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按照既定方案,加强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实施环境问题大排查、大大督办、大投入、大执法、大整改、大督办“六大行动”,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下沉指出及省环委会交办和自查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整改销号,切实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以赴抓好东荆河、四湖总干渠、通顺河潜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汉江泽口、红旗码头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快促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重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地表水考核断面、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保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三是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推进工业废气治理,督促加强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堆场料场扬尘管控,完成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继续加强中心城区禁鞭管理,加大城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上年大幅增加,PM10、PM2.5平均浓度较上年大幅下降,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及监管力度,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破解“邻避效应”,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完成生态红线优化并启动勘界立桩工作,加强生态省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市级生态生态村镇创建指导,争取国家级、省级生态村镇再获突破。

五是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实施日查夜巡和节假日暗访排查,督促企业实行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实行环境执法全覆盖。强化排污费核定工作,保证排污费按时全额征收入库。继续深化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审计工作,对接平稳做好环境监察监测垂直管理工作,完善环保目标考核办法,系统梳理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部门协调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完成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省环保厅确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七是全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构建环境宣教平台,建设环境宣教基地。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加强12369环保热线、微信公众号、网上民意直通车及数字城管等平台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八是全面强化环保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提高担当勇气、提高落实速度”活动,加大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环保年度目标以及环保部门形象,务实重行,勇于担当,坚决履好职、尽好责、作好为、打好仗,努力实现环保工作的新跨越、环保形象的大提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向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