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办理流程图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0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1:04: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1:04:00
名 称:
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办理流程图
一、违法情节一般
1.违法情形: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
2.处罚标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情节较重
1.违法情形: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逾期不补办的。
2.处罚标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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