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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办理流程图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0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1:04: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11:04:00 名  称: 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处罚标准及办理流程图

一、违法情节一般 

1.违法情形: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 

2.处罚标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情节较重 

1.违法情形: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逾期不补办的。

2.处罚标准: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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