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城市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2023年第一季度对全市各区、镇、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管理考评情况
(一)考评成绩
1.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94.3分)、熊口管理区(94分)、周矶管理区(93.8分)、运粮湖管理区(93.5分)、后湖管理区(93.5分)、总口管理区(86分)。
2.镇:王场镇(91分)、熊口镇(90分)、渔洋镇(86.8分)、老新镇(86.5分)龙湾镇(86分)、高石碑镇(85.5分)、积玉口镇(85.5分)、竹根滩镇(85.3分)、张金镇(83分)、浩口镇(82.4分)。
3.街道办事处:周矶街道办事处(92分)、高场街道办事处(91.8分)、泰丰街道办事处(91分)、杨市街道办事处(89.7分)、泽口街道办事处(88分)、广华寺街道办事处(87.7分)、园林街道办事处(87.5分)。
(二)结果运用
1.按照考评成绩,评为“红旗单位”的有:白鹭湖管理区、王场镇、周矶街道办事处、熊口镇;被评为“黄旗单位”的有:总口湖管理区、浩口镇、园林街道。
2.本次通报的“考评成绩”将在相关媒体公示公开。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情况
(一)考评内容
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检查考评细则》评分标准,每月组成两个考核小组,采取暗访调查(拍照)方式对23个区镇街道辖区村组内“八边一域”(路边、屋边、田边、林边、河边、湖边、渠边、塘边、拆迁区域)暴露垃圾、堆积垃圾、零散垃圾、漂浮垃圾等清扫保洁、清收清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考评。
(二)考核结果
各区镇街道加强组织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凝聚工作合力,大力开展春节期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了“强化监督、积极整改、提质增效”的目标。其中白鹭湖管理区、高石碑镇、渔洋镇、运粮湖管理区、熊口管理区、杨市街道办事处、积玉口镇、后湖管理区、广华街道办事处、高场街道办事处等采取设置宣传栏、粘贴宣传标语、制作文化墙等方式,深入宣传村规民约、垃圾治理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农村环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中存在不足和短板,以考核促整改、促规范、促精致、促长效,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提升;杨市街道办事处、泰丰街道办事处、竹根滩镇组织开展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石碑镇、渔洋镇、后湖管理区、积玉口镇、王场镇等地在精细化管理上再加压,以整洁、干净、卫生的环境保障重大活动的举办;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建立了常态化保洁机制,能持之以恒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考评细则,狠抓镇村两级考核督办机制,对市场化公司加强督办检查,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转运基本实现日产日清,暴露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增强了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群众满意度得到了不断提升。
从本季度检查结果来看,部分乡镇配套资金保障不到位、投入不够,垃圾收集容器破损未能及时更换维护;保洁员清扫力度和收集频次有待加强,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少数乡镇在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上标准不高,交办问题整改回复不及时,特别是盲区死角依然存在,常态化保洁机制不健全,存在反弹现象、服务质量考核不严。
通过综合考评汇总,排名前三名依次是:白鹭湖管理区、高石碑镇、渔洋镇,排名后三名:张金镇、总口管理区、园林街道办事处。
(三)奖惩兑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第一名白鹭湖管理区奖励2万元,第二名高石碑镇奖励1万元,第三名渔洋镇奖励0.5万元。决定给予张金镇罚款0.5万元,总口管理区罚款1万元,园林街道办事处罚款2万元。奖惩资金在二季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予以兑现。
希望排名靠前的乡镇要再接再厉、争先进位,排名靠后的乡镇要切实履职,力争在2023年二季度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1.《潜江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区镇街道暗访考核报告》
2.《潜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考评报告》
潜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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