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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视信联动过户办事指引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0068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09:10:48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09:10:48 名  称: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视信联动过户办事指引

一、主题事项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二、适用范围

1.二手房转移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二手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二手房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二手房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需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申请二手房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7.申请转移的二手房涉及的水、电、气需无欠费、无争议;

8.设有抵押权、处于出租状态的二手房,暂不列入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三、涉及事项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2.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3.不动产统一登记

4.电表过户

5.水表过户

6.天然气表过户

7.有线电视过户

8.网络过户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五、申报材料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视信联动过户一套申报材料

六、申报表单

不动产登记一事联办申请表

七、申请方式

1.线上申报(适用水电气)。申请人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或“鄂汇办”APP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事项,进行申报。

2.窗口申报。申请人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及交通指引

(一)办理地点

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二)交通指引

公交:乘坐208号、103号、105号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

十、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28-6246211

(二)投诉电话

0728-6246255

十一、收费事项

1.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每件80元

2.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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