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皇装垸办事处村庄规划(2021—2035年》等2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后湖管理区、高场办事处、渔洋镇、浩口镇、高石碑镇,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皇装皖办事处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等23个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后湖管理区(皇装坑办事处、前湖办事处)、高场办事处(保安村)、渔洋镇(火港村、从家村、高湖村、三汉河村、鄢岭村、排湾村、七一村)、浩口镇(莲籽垸村、汪湖村、大兴村、艾桥村、观音庵村、雷场村、才河村、方咀村、同兴村、陈皖村)、高石碑镇( 蚌湖村、曾岭村、大岭村)23个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重视城乡统筹发展。按照《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统筹镇村体系、道路交通、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村庄分类引导等方面工作,促进城乡联动,实现共同繁荣。
三、加强村域三线管控。要区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管理;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严格落实各类空间的管制要求,促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建设村庄交通体系、给排水、电力、燃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
五、创造良好村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搞大拆大建,在维护修缮村落传统空间肌理的基础上,优化村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并提升村庄建筑景观风貌。
六、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落实正在编制的《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设。要根据本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
此复。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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