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泰丰街道办事处白窑村村庄规划(2024-2035 年)》等19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泰丰街道办事处、高石碑镇、渔洋镇、龙湾镇、熊口镇,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泰丰街道办事处白窑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等19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泰丰街道办事处(白窑村)、高石碑镇(兴隆村、灰台村、来麟村、笃实村)、渔洋镇(金城村、桥头村、双马村、谭场村、五洲村)、龙湾镇(李台村、瞄新村、郑家湖村)、熊口镇(郭湾村、吴家垸村、瞄场村、赵脑村、马场村、白果树村)19个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重视城乡统筹发展。按照《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统筹镇村体系、道路交通、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村庄分类引导等方面工作,促进城乡联动,实现共同繁荣:
三、加强村域三线管控。要区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管理: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村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严格落实各类空间的管制要求,促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统筹规划建设村庄交通体系、给排水、电力、燃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
五、创造良好村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搞大拆大建,在维护修缮村落传统空间肌理的基础上,优化村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并提升村庄建筑景观风貌。
六、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落实正在编制的《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设。要根据本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
此复。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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