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的公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33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21日 17:08:55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1日 17:08:55
名 称:
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后事中监管的决定》在近年来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基础上,再取消内燃机、汽车制动液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产品,推动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经调整,继续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24类减少至10类。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是:
1、 建筑用钢筋;
2、 水泥;
3、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4、 人民币鉴别仪;
5、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间支梁;
6、 电线电缆;
7、 危险化学品;
8、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9、 化肥;
10、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