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 13万吨年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油及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二次公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意见。现在针对“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13万吨年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油及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征求您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3万吨年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油及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泽口大道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总占地面积189.5亩,项目拟分两期进行,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万吨/年废矿物油、有机溶剂废物和精(蒸)馏残渣油预处理装置等主体工程,罐区、仓库、汽车装卸站等储运工程,配电所、消防泵站、动力站、循环水场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场、事故池、火炬等环保工程,综合办公楼、化验室等办公生活设施。一期建成后主要产品有基础油90 0.3万吨/年、基础油120 6.86万吨/年、基础油150 0.57万吨/年、基础油200 2.82万吨/年、软沥青2.05万吨/年、粗酚0.06万吨/年。
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氢联合装置等主体工程,罐组、原料罐区、产品罐区等储运工程,污水处理场等环保工程。二期建成后主要产品有1#煤基氢化油 3.05万吨/年、2#煤基氢化油 3.46万吨/年、3#煤基氢化油 0.75万吨/年、Ⅱ号润滑油基础油 2.99万吨/年、36%硫氢化钠溶液0.36万吨/年、氨水0.65万吨/年、粗酚0.06万吨/年。
2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1废气
本项目一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预处理单元脱水和闪蒸工段不凝气(VOCs)、预处理单元闪蒸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原料及产品装车损失废气、加热炉烟气以及污水系统臭气。其中预处理单元脱水、闪蒸工段不凝气引至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加热炉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系统为封闭式,定期喷洒除臭剂,装车损失废气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其他无组织排放。
项目二期运营期新增废气来源于加氢单元酸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产品装车损失油气、导热油炉烟气和污水系统臭气。其中酸性废气引至火炬系统燃烧,大热油炉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系统为封闭式,定期喷洒除臭剂,装车损失废气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其他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有组织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叠加背景值后仍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且最大落地浓度范围内无居民区,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另外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一期需对预处理单元设置50m、对罐组一级罐组二设置50m、对汽车装卸站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二期建成后还需对二期建设的原料罐区和产品罐区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汽车装卸站卫生防护距离仍保持为50m。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及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不存在环保拆迁。同时,建设单位应积极会同建设、规划及国土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规划工作,避免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学校、医院及永久性居民点等项目。
2.2废水
项目一期废水经隔油池+一期污水处理站(60m3/d,A/O工艺)处理、项目二期废水经隔油池+二期污水处理站(100m3/d,A/O工艺)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的相关标准及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汉南河。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
2.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压缩机、空压机、PSA制氢装置、PSA制氮装置及冷却塔等,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故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4固废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废树脂、生产废渣、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其中隔油池废油、废树脂、生产废渣、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5地下水
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对装置区进行防渗设计及施工,切断了污染物与地下水之间联系,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该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油贮罐泄露造成的大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该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在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处理措施后,对其周围大气、水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降低泄漏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13万吨年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油及废有机溶剂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绝大多数公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潜江市环保局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截止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绪宏
联系电话:13396039366
8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
邮 编:05005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11-68033128,
传 真:0311-83033191;
电子邮件:hbqz@sina.com
中俄石化(湖北)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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