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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鹏鼎新型材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穿线管、PE管、龙骨等相关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7151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15:2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15:25:00 名  称: 关于湖北鹏鼎新型材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穿线管、PE管、龙骨等相关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efyMQTd_UPIidulJHYfyg

提取码:vxm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联系项目建设单位获取

建设单位:湖北鹏鼎新型材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文安县新镇镇周庄子路南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180377799

E-mail:1014932663@qq.com

(2)联系承担项目的环评机构获取环评单位: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7-59353212

电子信箱:qd5828@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8号光谷总部空间3栋403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或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8DH2yNz5Qu1lEfSg6u77g

提取码:8kl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一、(1)”),公众意见表需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宜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开始,10个工作日内。

湖北鹏鼎新型材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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