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委托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851万,位于潜江港红旗港区,汉江右岸。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新建1艘40m长趸船,型宽10m,甲板上2层。②趸船接岸上实体斜坡道1条。③进站道路、站区地面等岸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494.4m2。④供电、给排水、信息系统等配套工程。
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服务期满后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使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生态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何金龙 13367211968
联系地址:潜江市潜阳东路1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工027-81718008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国测科技总部空间3幢4层0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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