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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892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10:1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10:15:00 名  称: 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委托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码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特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布环评内容,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noyrVY8kVckE0P4FFnFg?pwd=dy97;提取码:dy9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下方链接格式填写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noyrVY8kVckE0P4FFnFg?pwd=dy97;提取码:dy9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潜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何金龙 13367211968,电子邮箱:474652657@qq.com

联系地址:潜江市潜阳东路17号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8号光谷总部空间3栋403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7-878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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