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1万吨芳烃类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40.1万吨芳烃类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新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60000万元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地点: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滨江大道2号
6、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建筑面积14580平方米,购置设备设施400余台套,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氯化苄及副产物13万吨、苯甲醇及副产物8.8万吨,三氯甲苯4万吨,苯甲酰氯4万吨,间甲基苯甲酸及副产物3.3万吨,腰果酚及副产物3万吨,酸化/防霉剂、甲酸铵、丁酰氯、苯甲酸苄酯各1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湖北新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滨江大道2号,现有厂区主要生产苄胺系列(苄胺、二苄胺)、苄基甲苯系列(苄基甲苯、二苄基甲苯)、乙酸乙酯等化学制品。
厂区生产废水处理原则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液采用芬顿氧化工艺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同低浓度废水一并由污水处理站生化段进行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江汉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
厂区各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冷凝后采用“洗涤(吸收)+吸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含氯化氢废气主要采用“降膜吸收、水吸收及碱洗”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罐区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采用“冷凝+吸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酸性废气、含氨废气主要采用“洗涤(吸收)”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采用“洗涤(吸收)+生物除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锅炉房导热油炉燃烧烟气通过有组织高空排放。厂区有组织废气能够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全厂各项固废得到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
厂区各类产噪声设备通过设置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新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滨江大道2号
3、项目联系人:高志勇
4、联系电话:18120445367
5、电子邮箱:hbxxh0105@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编制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15F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时段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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