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续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20万吨/年)
2、投资规模:58000万元
3、建设单位: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
5、项目性质:迁建(续建)
6、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建设20万吨/年烧碱装置1套,由盐水精制、电解及整流、氯处理及废气处理、氯压缩、氢处理、盐酸合成等装置组成;配套建设办公楼、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液碱(折百)20万吨,31%盐酸5万吨,氯气18.45万吨,氢气0.5663万吨,副产77%硫酸0.31万吨的生产规模。
7、现有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潜江市王场红旗路8号(老厂区),现有已建项目均已履行环评、验收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现有在建项目均已履行环评手续,厂区内主要从事卤水开采和精制盐、芒硝、烧碱、漂粉精、三氯异氰尿酸、塑料包装桶、食用碘盐等产品生产;新厂区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现有在建项目已履行环评手续。
现有厂区工艺废气中热电厂锅炉废气(DA001)中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超低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标准要求;生产工艺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限值要求。
现有厂区初期雨水经厂内中和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至江汉盐化工业园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基本回用于生产或用于回注采卤,剩余少部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至江汉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水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标准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无机化学工业(重点保护水域)标准限值要求。
现有厂区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盐泥等用于回注采卤、采空区回填、掺烧脱硫等回收利用,废离子树脂、废离子膜、废矿物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
3、联 系 人:冯经理
4、联系电话: 18508662054
5、邮箱:fengjm.jhyt@sinopec.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3、联 系 人:李工
4、联系电话:027-65681126
5、邮箱:gimbol@sribs.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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