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管理区河东二队美丽乡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委托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潜江市周矶管理区河东二队美丽乡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11月,潜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12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潜江市周矶管理区河东二队美丽乡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址为湖北省潜江市周矶管理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3754公顷(约35.63亩),其中有效用地面积2.37公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81625390°,北纬30.4388022°。
根据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相关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进行采样点的布设。
本项目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根据实际土层分布情况,共送检6个土样,所有土壤样品测试指标均包括7项重金属(铜、铅、镍、锌、镉、汞、砷),选测2项农药残留(六六六、滴滴涕)。
本次调查所有样品测试工作均由有CMA资质的湖北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检测严格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质控相关规定。监测活动过程所用仪器均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并在合格有效期内。检测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调查结果
土壤:所有送检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地下水:地块开发后作为学校,生活饮用水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农业用水使用,因此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不具备人体健康风险。
综上所述,判断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联系人:黄长清 联系电话:13872959701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志恺 联系电话:13396038850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报告编制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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