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四个“强化”,有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潜江市积极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创建,以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快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我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部署抓落实
潜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4年5月,印发《关于明确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30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建立督办调度、定期通报、信息报送、考核评估四大工作机制,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系统谋划,强化部门联动促发展
印发《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四个方面共建设47项重点任务,建立“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大清单”,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压实“无废载体”建设,有效提升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制定《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养殖场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上养殖场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力争2024年末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以上。印发《江汉油田“无废油田”建设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无废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潜江市“无废加油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潜江“无废景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明确各项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三、科技创新,强化要素保障抓推进
大力支持固体废物关键技术研究,降低固废产生强度,抢抓“两新”“两重”政策机遇,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制定《潜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序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在市级技术改造专项政策中,明确对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提标升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推动企业高新化发展,建立科技服务企业小组,征集全市技术需求积极纳入2024年揭榜科技项目需求库。加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科技攻关,加强工业固废减量化处置能力的提升和循环利用,不断拓宽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废渣等工业固废应用领域。推进实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废弃虾壳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把小龙虾废弃虾壳“变废为宝”,小龙虾加工废弃物处理能力达1万吨,将废弃小龙虾虾壳处理成虾壳粉,年处理能力达15万吨,全市基本实现加工废弃物全量综合利用。践行绿色金融,建立绿色贷款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完善绿色金融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四、全民参与,强化宣传引导助推广
印发《潜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制定2024年—2026年宣传工作重点,不断增加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和理解,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感及满意度。定期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向全市推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典型案例,总结凝练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典型经验,深化“无废理念”培育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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