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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913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07日 09:00:26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7日 09:00:26 名  称: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报

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

2017年潜江市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站两个(潜阳中路站和章华南路站)。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2017年4至6月,共进行有效监测91天,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7%,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22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1天,臭氧(O3)11天。

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一览表

月份

有效监测天数

空气质量达到不同级别天数(天)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四 月

30

3

27





五 月

31

10

18

2

1



六 月

30

15

15





降水状况

2017年4至6月,共降水24次,总降水量532.2mm。酸雨检出率为零,降水环境指标正常。

水环境

一、主要河流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及水质达标状况评价。

2017年第二季度,潜江市环境监测站按照水质监测技术规范对全市10条主要河流的13个断面(汉江、东荆河、总干渠设两个点),24个项目进行了监测。

河流评价项目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铅、锌、镉、氟化物、砷、硒、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汞共21项。

全市主要河流总体达标状况良好,13个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Ⅲ类的占84.6%,Ⅳ-Ⅴ类的占15.4%;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2.3%,超标断面为总干渠运粮湖同心队,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

各条河流水质具体情况如下:汉江、东荆河、总干渠丫角桥、田关河、西荆河、兴隆河、东干渠、城南河、百里长渠、汉南河水质均达到所划定的水体功能标准;总干渠运粮湖同心队水质低于所划定的水体功能标准。与上季度相比,城南河、百里长渠、汉南河、总干渠下游同心队水质好转,其他河流水质无明显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汉南河、总干渠下游同心队水质好转,田关河、西荆河、兴隆河水质略有下降,其他河流水质状况基本一致。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类别

水体名称

测点名称

规划类别

水质监测类别

超标项目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同期

汉江

泽口


汉江

高石碑


东荆河

东荆大桥


东荆河

谢湾闸


田关河

后湖桥


西荆河

浩口水文站


总干渠

丫角桥


总干渠

运粮湖同心队

劣Ⅴ

劣Ⅴ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

兴隆河

蚌湖闸


东干渠

高场闸


城南河

园林青广场

劣Ⅴ


百里长渠

沙岭桥


汉南河

三江桥


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7年4月,市环境监测站对汉江泽口水厂水源地和汉江红旗码头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共62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全部项目和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水源地水质达标。

功能区噪声

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划定的功能区标准。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功能区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居民、文教区

52.3

55

41.3

45

工业区

56.6

65

46.2

55

混合区

55.7

60

44.8

50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

67.2

70

52.1

55

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废气

2017年4至6月全市废气排放总量为163404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占92%,生产工艺废气占8%;废气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22.08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629.5吨。

工业废气排放主要行业为电力、石油加工以及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地区为张金镇、经济开发区,约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0%。

废水

2017年4至6月,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06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19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30%;生活污水743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70%。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废水中排放量分别为260.6吨和34.5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1462.6吨和217.7吨。

固体废物

2017年4至6月,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6.2万吨,综合利用率100%。

各类工业固体废物中,粉煤灰、炉渣、化工废渣产生量合计5.9万吨,占产生总量的92%。

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控制

2017年4-6月,市环保局强力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一是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整治,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汉江泽口、汉江红旗等2个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资金保障渠道和额度,目前,各项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重点督导各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截至目前,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三是督促集镇污水处理厂筹划建设,并参与现场督办;四是完成了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895家企业关闭和搬迁,完成率达到99.6%;五是通过与仙桃市积极沟通、实施生态调水、加大河流水情巡查、实时微信通报水质监测数据,以及加强沿线企业环境监管,积极协调化解汉南河环境风险;六是完成了第2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强化督办。市领导董方平同志2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3次就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办,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现场燃煤锅炉淘汰现场督办8次,下发通报2期;二是全市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84台(401.2蒸吨),淘汰黄标车181辆,金澳科技建成脱硝治理设施;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潜江“十三五”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编制、全市工业企业排污权的核定工作。

在土壤污染防治及其他方面,一是编制完成了《潜江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二是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完成了全市生态红线优化、核实和勘界落地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63家产废企业按规定开展申报登记,开展了15家工业危废产生企业和13家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对6家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正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环境信访

2017年4至6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2起,受理28起,办结率99% 。

环境监测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第二季度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共获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340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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