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卫通〔2025〕17号2025年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25年潜江市托儿所幼儿园
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托儿所、幼儿园;市直属幼儿园;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为做好全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价工作,特制定《2025年潜江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2025年潜江市托儿所幼儿园
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方案
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21〕2号),为做好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卫生保健评价,了解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评价范围及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评价专班对城区范围内托幼机构进行评价;各区镇街道卫生院、学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成立评价专班对辖区取得办园资格的托幼机构进行评价。评价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和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
评价内容
根据《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评价主要从卫生保健管理、卫生设施、生活安排及体格锻炼、儿童膳食营养、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疾病防控、伤害预防、健康教育等指标进行评价(详见附件2)。
进度安排
组织准备阶段(2025年12月11日—21日)
各地完成现场评价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日程安排,落实评价资料以及托幼机构联络等各项准备工作。
现场评价阶段(2025年12月22日—31日)
各地评价工作专班入园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现场评价,按照评价表认真完成结果记录,并现场反馈情况。
资料上报阶段(2026年1月1日—10日)
各地联合开展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原始表格及评价报告统一交由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档备查,各地卫生院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评价工作资料报送市卫健委妇幼项目办。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全市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协调、督导、通报。
1.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检查城区托幼机构疾病预防、公卫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工作。
3.各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
(二)市教育局。参与城区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价工作,负责工作行程,督促幼儿园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及食品安全要求。各区、镇、街道学区(分局)协助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评价工作,督促辖区幼儿园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及食品安全要求。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城区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等工作。各区、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参与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检查食品安全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认真开展自评。各托幼机构对照潜江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做好自评工作。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合格的托幼机构出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予以限期整改。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幼儿园等级评审。
(四)按时报送资料。2026年1月10日前,各地卫生院将辖区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工作资料报市卫健委妇幼项目办。
联 系 人: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 张盛
联系电话:18163086998 电子邮箱:7681398@qq.cm
附件:1.潜江市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行程安排
2.潜江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
3.潜江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
附件1
潜江市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
第一组 | 第二组 | |
组长 | 龚友富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公共卫生总师 肖应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陈纯龙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公会主任 严涂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专员 |
副组长 | 何丽娟 | 廖庆羽 |
成员 | 程伟、吴达俊、陈俊、 田华、翟景淼、 张盛(联络员18163086998) | 盛世虎、吴先斌、卢杰、 杨先智、黎平 敖玲(联络员18163086378) |
12月22日 | 市机关幼儿园园林路园区 | 世纪锦城幼儿园 天佑幼儿园 |
12月23日 | 二小蓝天幼儿园 小星星幼儿园 三小幼儿园 | 伟才幼儿园 名筑仕嘉幼儿园 金桂幼儿园 小天福幼儿园 |
12月24日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 五小幼儿园 商业幼儿园 市供销社幼儿园 | 七彩桥幼儿园 爱森特幼儿园 潜江市博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12月25日 | 星城幼儿园 春溪集幼儿园 潜江市园林街道中城一号幼儿园 | 潜江市耀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广华社区托育园 潜江市巧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12月26日 | 爱思幼儿园 金桥幼儿园 | 潜江爱育贝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行程安排
附件2 潜江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 | |||||||
托幼机构名称: | 法人/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评价机构: | 评价时间: | ||||||
评价人: | |||||||
一级 | 二级 | 指标 | 三级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价标准 | 扣分 |
卫生保健管理 | 岗位 | 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卫生保健工作第一责任人 | 1分 | 现场考核 | 询问园长卫生保健第一责任人 | |
2 | 分管园长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实施 | 1分 | 现场考核 | 分管园长熟悉卫生保健十项工作内容和要求 | |||
3 | 有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职责 | 2分 | 查阅资料 | 分管园长每2年至少参加1次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举办的卫生保健培训,有培训证书或记录 | |||
制度 | 4 | 有本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 2分 | 查阅资料 | 制度进行公示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儿童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伤害预防、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 | ||
5 | 卫生保健工作有计划和总结,并纳入全园工作计划中 | 1分 | 查阅资料 | 结合园内儿童健康状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总结中有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 |||
卫生保健管理 | 保健/卫生室设置(4分) | 6 | 设立保健室/卫生室 | 必达项目 | 现场检查 |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2分 | 现场检查 | 保健室/卫生室独立使用 | |||||
7 | 保健室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设备设施 | 2分 | 现场检查 | 1.基本设施设备: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电子计算机、流动水等设施 | |||
卫生 | 8 |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 必达项目 | 现场检查 |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 ||
按招收儿童数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 1分 | 现场检查 | 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日托每 150 名儿童设置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 150 名儿童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由托幼机构在职人员兼任,任职资格同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 ||||
卫生 | 9 | 卫生保健人员资质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 1分 | 查阅资料 | 卫生保健人员资格证书: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高中以上学历,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基本心理行为咨询指导等技能 | ||
10 | 卫生保健人员参加上岗前及定期培训 | 2分 | 查阅资料 | 近5年上岗人员取得上岗前培训合格证 | |||
11 | 卫生保健人员操作技能熟练 | 1分 | 现场考核 | 操作技能:晨检操作、制定带量食谱、配置消毒液和使用消毒灯、视力检查、测量身高和体重并进行评价等,随机考核2项技能 | |||
卫生保健管理 | 卫生 | 12 | 卫生相关检测报告齐全 | 必达项目 | 查阅资料 | 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结果符合GB/T 18883的要求,且出具的检测报告有 “CMA”标志 | |
1分 | 查阅资料 | 二次供水、塑胶场地检测报告、改扩建园所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等 | |||||
卫生 | 13 | 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 1分 | 查阅资料 | 近三年健康档案和工作记录: | ||
14 | 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数据统计与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 2分 | 查阅资料 | 依据儿童出勤、定期健康检查、体格测量、传染病、伤害和常见病统计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卫生 | 室外 | 15 | 园所场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 1分 | 现场检查 | 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有明确功能分区 | |
16 | 共用户外活动场地面积2平方米/人 | 1分 | 现场检查 | 生均面积计算 | |||
室内 | 17 |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温度适宜 | 1分 | 现场检查 | 生活用房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和空气消毒装置 | ||
18 | 室内采光、照明良好 | 1分 | 现场检查 | 活动室窗地面积比不低于1:5 | |||
19 | 桌椅高度符合儿童特点 | 1分 | 现场检查 | 椅子为靠背椅,儿童坐在桌前时,整个身体的姿势保持自然状态,身体坐直,肘部弯曲平放在桌面,两肩轻松平放,胸部脊柱不向前弯,脚自然地放在地面上,小腿与大腿成直角 | |||
20 | 儿童床位和被褥安全、卫生 | 1分 | 现场检查 | 每人有专用床位和被褥 | |||
卫生 | 21 | 配有儿童专用水杯、毛巾及设施 | 必达项目 | 现场检查 | 儿童有专用毛巾、水杯,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 ||
2分 | 现场检查 | 有饮水设施 | |||||
22 | 每班有独立、安全的厕所和盥洗室 | 必达项目 | 现场检查 |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 |||
1分 | 现场检查 | 每班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 | |||||
23 | 配备儿童用水龙头 | 1分 | 现场检查 | 水龙头数≥5个/班 | |||
生活 | 一日 | 24 | 一日生活安排符合儿童年龄、季节特点 | 1分 | 现场检查 | 随机检查2个班级的作息制度及执行情况 | |
25 | 儿童生活行为习惯良好 | 3分 | 现场检查 | 儿童饮水间隔和量养成良好 | |||
体格 | 26 | 体格锻炼计划和安排符合儿童特点 | 2分 | 查阅资料 | 查体格锻炼形式符合儿童特点 | ||
现场检查 | 户外活动至少2小时/日,中等强度运动1小时,动静结合 | ||||||
27 | 做好体格锻炼效果评估 | 2分 | 现场检查 | 体格锻炼过程中,保教人员或卫生保健人员的观察儿童对锻炼的反应,有不良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 |||
儿童膳 | 膳食管 | 28 | 食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1分 | 查阅资料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29 | 按招收儿童数配备食品从业人员 | 1分 | 现场检查 | 儿童与食品从业人员比例:提供三餐为50:1,一餐或两餐为80:1,非专职食品从业人员0分 | |||
30 | 食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 | 1分 | 查阅资料 | 食堂管理、食品安全制度齐全 | |||
31 | 严格执行带量食谱,按计划用餐 | 3分 | 查阅资料 | 食堂制作食物量和种类与带量食谱一致 | |||
32 | 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 | 2分 | 查阅资料 | 师生膳食严格分开 | |||
33 | 食品采购专人负责,进行查验,并索票、 | 1分 | 查阅资料 | 1个月的采购和验收记录清晰完整、索票和索证齐全 | |||
34 | 食堂配留样专用冰箱,按要求留样 | 1分 | 现场检查 | 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 | |||
35 | 餐具集中清洗、热力消毒,消毒后保洁存 | 1分 | 现场检查 | 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进行集中清洗、消毒,有相应设施 | |||
36 | 食堂、库房物品清洁卫生、摆放合理 | 1分 | 现场检查 | 食品及用具生熟分开、标识清楚、定位存放 | |||
儿童膳 | 膳食营 | 37 | 每2周至少更换一次食谱 | 1分 | 查阅资料 | 一个月食谱有更换,并进行公布 | |
38 | 膳食搭配及烹调方法符合儿童年龄特点 | 1分 | 查阅资料 | 每天12种食物种类、每周25种食物种类 | |||
39 | 制定带量食谱 | 1分 | 查阅资料 | 1个月食谱为带量食谱 | |||
40 | 进行回顾性膳食调查与营养计划 | 3分 | 查阅资料 | 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营养计算 | |||
健康 | 儿童 | 41 | 儿童体检合格后入园,离园3个月及以上重新体检 | 2分 | 查阅资料 | 按照班级名单,每班随机抽取5人的入园健康检查表,体检率100% | |
42 |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对资料进行分析 | 3分 | 查阅资料 | 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定期体检,体检率95%以上 | |||
43 | 进行晨午检及全日观察 | 2分 | 查阅资料 | 晨午检记录规范,对有问题儿童进行记录 | |||
工作 | 44 | 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定期体检 | 2分 | 查阅资料 | 按工作人员名单,检查全部健康合格证,体检率100% | ||
45 | 工作人员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管理 | 3分 | 查阅资料 | 健康体检发现的传染病患者要离岗治疗,治愈后持诊断证明方可回园工作 | |||
卫生 | 环境 | 46 | 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 2分 | 现场检查 | 班级卫生情况良好,物体表面洁净、地面无积水、便器无尿垢 | |
查阅资料 | 卫生检查记录清晰规范,有奖惩措施 | ||||||
预防性消毒 | 47 | 严格执行各类物品和环境清洁、预防性消毒 | 4分 | 查阅资料 | 毛巾消毒规范;水杯消毒规范;空气消毒规范;物体表面消毒规范 | ||
知识技能(1分) | 48 | 保育员掌握卫生消毒知识和技能 | 1分 | 现场考核 | 各类物品消毒液浓度及配置方法正确,准确使用消毒灯 | ||
疾病 | 常见 | 49 | 儿童既往病史登记完善 | 1分 | 查阅资料 | 儿童健康档案中包括家族史、先天病史、慢性疾病史、过敏史等 | |
50 | 做好儿童常见疾病登记管理和随访 | 5分 | 查阅资料 | 贫血、营养不良等营养性疾病登记管理和随访 | |||
传染 | 51 | 进行缺勤儿童追踪、记录完整 | 1分 | 查阅资料 | 缺勤随访登记表中对缺勤儿童有登记,及时联系儿童家长 | ||
52 | 有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 2分 | 查阅资料 | 有传染病报告人 | |||
53 | 传染病流行季节有预防性措施 | 1分 | 查阅资料 | 加强晨检、巡视、缺勤追踪、卫生消毒、宣教等措施 | |||
54 | 协助疾控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 2分 | 查阅资料 | 协助并督促家长带儿童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 |||
伤害 | 应急预案(1分) | 55 | 有伤害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1分 | 查阅资料 | 有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
预防 | 56 | 定期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 4分 | 现场检查 | 1.预防跌落伤:楼梯井进行防护,室内外地面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 ||
57 | 开展伤害预防及急救措施培训 | 1分 | 查阅资料 | 培训资料记录完整 | |||
58 | 做好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好记录 | 1分 | 查阅资料 | 处理及时、记录规范,并进行追踪 | |||
健康 | 计划、 | 59 | 有健康教育计划和总结 | 2分 | 查阅资料 | 结合本园儿童常见病、传染病、膳食、伤害等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对工作人员、家长和儿童的健康教育计划 | |
健康教 | 60 |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 4分 | 查阅资料 | 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季度至少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 | ||
注: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达项目”不计分,为一票否决。
2.评价分数≥80分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3.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的相应部分。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4.依据评价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
附件3
潜江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表 | ||||||
托育机构名称: | 法人/负责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评价机构: | 评价时间: | |||||
评价人: | ||||||
一级指标 | 指标序号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扣分 | 备注 |
一、基本资质与管理(10分) | 1 | 依法完成登记手续 | 2 | 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机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机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办幼儿园托班需要提供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提供《营业执照》。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 | ||
2 | 完成备案手续 | 2 | 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登录国家托育备案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申请备案,取得《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 |||
3 | 机构设置规范 | 2 | 按照《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机构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或半地下,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家庭托育点应符合相关设置要求) | |||
4 | 2 | 合理配置婴幼儿生均生活用房面积,乳儿班生均生活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托小班生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托大班生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混合班型参照托大班生均面积。每个班的生活单元应该独立使用。(家庭托育点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 | ||||
5 | 服务协议规范 | 2 | 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强化养育支持,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建立并落实日常反馈制度和家园共育制度,提高家长满意度 | |||
二、环境卫生与设施(20分) | 6 | 室外环境达标 | 1 | 活动场地安全、整洁,地面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采用软质地坪 | ||
7 | 1 | 婴幼儿活动区域与车辆行驶、停靠区域隔离,出入口设专门安全区域及隔离设施 | ||||
8 | 室内环境达标 | 2 | 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结果符合GB/T 18883的要求,且出具的检测报告有 “CMA”标志 | |||
9 | 保健室设置达标 | 2 | 保健室独立使用,建筑面积≥6平方米,设至少1张儿童观察床,与生活用房保持适当距离、分开活动路线 | |||
10 | 2 | 保健室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设备设施: | ||||
11 | 生活设施完备 | 2 | 每班有专用水杯架、奶瓶存放处(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水杯、毛巾、餐具专用且每日消毒,配备专用消毒柜 | |||
12 | 2 | 设独立厕所和盥洗室,盥洗室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间距合理) | ||||
13 | 1 | 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的设哺乳室/区域,有隐私保护设施 | ||||
14 | 安全防护设施 | 1 | 楼梯装楼梯门;窗户、楼梯、阳台周围无攀爬家具;池塘、沟渠等涉水区域装护栏/护网;婴幼儿床有护栏,乳儿班、托小班有安全围栏和地垫 | |||
15 | 1 | 墙角、窗台等阳角为圆角或有保护垫;娱乐运动设备规范安装,周围地面用软质铺装 | ||||
16 | 1 | 热水器出水温度≤45℃;厨房、浴室等区域设门栏/护栏;化学用品、打火机等上锁保管;无明火蚊香 | ||||
17 | 1 | 水缸、盆、桶等储水容器加盖并隔离;水池、浴缸等使用后及时排水 | ||||
18 | 急救检测设施 | 1 | 配备碘伏、酒精、生理盐水、纱布绷带、医用剪刀、镊子、体温计、一次性无菌手套、抗生素软膏、补液盐等急救物品,以及手电筒、急救手册、急救电话卡、婴幼儿担平板 | |||
19 | 饮用水设施 | 2 | 为儿童提供符合GB 5749的生活饮用水。非城市集中供水或有二次供水的单位,需进行水质检测,且出具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 | |||
三、人员队伍建设(10分) | 20 | 人员资格及资质 | 2 | 机构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保育人员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到过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如保育师/员证、育婴师证)。 | ||
21 | 保健人员配置 | 2 | 收托≤50名配1名兼职保健员;50-100名配1名专职保健员;>100名配1名专职+1名兼职保健员 | |||
22 | 保育人员配置 | 2 | 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规模,配备符合要求的保育人员。6-12个月乳儿班10人以下,按1:3的比例配备保育人员;12-24个月托小班15人以下,按1:5的比例配备保育人员;24-36个月托大班20人以下,按1:7的比例配备保育人员。18个月以上的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参照托大班标准配备保育人员。(家庭托育点每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3名婴幼儿) | |||
23 | 健康管理 | 2 | 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机构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 | |||
24 | 培训提升 | 2 | 围绕《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等定期开展或参加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机构负责人培训总时间不少于60学时(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20学时),保育人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理论培训不少于6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卫生保健人员定期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和培训。 | |||
四、制度建设与执行(15分) | 25 | 制度完备性 | 3 | 建立并落实10项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 ||
26 | 制度可操作性 | 2 | 各项制度符合机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有明确执行流程; | |||
27 | 2 | 各项制度执行有完整记录(如消毒记录、培训记录等) | ||||
28 | 信息管理制度 | 2 | 建立完善信息管理体系,信息收集记录规范、完整 | |||
29 | 安全保卫制度 | 2 | 独立设置的机构应该至少1名保安人员 | |||
30 | 2 | 按照《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负责具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托育从业人员应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婴幼儿休息期间,机构应明确2名以上人员专门负责值班看护,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疏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演练。 | ||||
31 | 执行监督 | 2 | 各项制度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改进 | |||
五、健康管理与医育结合(20分) | 32 | 入托健康检查 | 2 | 儿童入托前经指定医疗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转托需原机构健康证明;离托3个月以上需重新体检 | ||
33 | 1 | 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收取健康检查表和儿童保健手册 | ||||
34 | 1 | 为每位儿童建立详细健康档案(含预防接种记录、体检结果、患病登记等) | ||||
35 | 日常健康监测 | 2 | 严格实施晨检、日检制度,记录儿童身体状况 | |||
36 | 1 | 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贫血、营养不良等问题 | ||||
37 | 疾病预防控制 | 2 | 晨检/日检排查传染病源,无传染病源进入机构 | |||
38 | 1 |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就医;对接触区域及物品全面消毒 | ||||
39 | 2 | 建立传染病管理档案;制定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 | ||||
40 | 1 | 建立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 | ||||
41 | 1 | 定期开展传染病传播风险隐患排查 | ||||
42 | 医育结合服务 | 2 | 根据《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通过订单签约等方式,提供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疾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 | |||
43 | 健康教育 | 2 | 开展工作人员卫生保健、伤害预防等技能培训 | |||
44 | 2 | 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听取家长意见与建议 | ||||
六、营养膳食与安全(10分) | 45 | 食品安全管理 | 1 | 供应商资质合格,采购核对食品标签与检验报告;食材按“先进先出”贮存,冷藏冷冻设备维护良好 | ||
46 | 1 | 食品及用具生熟分开、标识清楚、定位存放 | ||||
47 | 1 | 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进行集中清洗、消毒,有相应设施 | ||||
48 | 1 | 烹饪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刀具、砧板等分开使用并消毒;每餐食品留样,记录完整(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 | ||||
49 | 膳食科学规划 | 1 | 制定科学膳食计划,实行带量食谱;每周更换食谱,营养均衡(碳水、蛋白质、脂肪、维生素搭配合理) | |||
50 | 1 | 食堂制作食物量和种类与带量食谱一致 | ||||
51 | 营养监测 | 1 | 定期开展膳食营养分析,及时调整膳食结构 | |||
52 | 食堂卫生 | 1 | 食堂取得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53 | 1 | 儿童与食品从业人员比例:提供三餐为50:1,一餐或两餐为80:1,非专职食品从业人员0分 | ||||
54 | 1 | 食堂管理、食品安全制度齐全 | ||||
七、安全防护与应急(10分) | 55 | 伤害预防 | 3 | 根据《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要求,配置急救物资,掌握针对窒息、跌倒伤、烧烫伤、溺水、中毒、异物伤害、道路交通伤害等3岁以下婴幼儿常见伤害类型的预防应对技术。 | ||
56 | 安全监控 | 2 | 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对机构内设场所进行无死角监控。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 |||
57 | 应急保障 | 3 | 制定伤害防控应急预案(窒息预防、跌倒预防、烧烫伤预防、溺水预防、中毒预防、异物伤害预防、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动物伤、锐器伤、触电等其他伤害预防) | |||
58 | 2 | 发生伤害时及时呼救、处置,通知监护人;严重伤害立即拨打120 | ||||
八、服务质量与宣传(5分) | 59 | 托育服务规范 | 2 | 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遵循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形成针对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照护方案,且内容包含营业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情感与社会性发展。 | ||
60 | 1 | 保育工作应当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制订科学的保育方案,合理安排婴幼儿饮食、饮水、如厕、盥洗、睡眠、游戏等一日生活和活动,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 | ||||
61 | 1 | 按照《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建立分月龄的喂养和膳食管理制度,参照每日推荐食物量来合理喂养,并参照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结果,定期进行评估与调整。 | ||||
62 | 社会宣传 | 1 | 统筹线上线下宣传方式,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科普视频、发放托育体验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托育服务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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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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